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会计凭证的审阅。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其中以审阅原始凭证为重点。
a.原始凭证的审阅。审阅时主要应注意:(了解)
①原始凭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其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②原始凭证的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经过统一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开发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地址是否注明,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有否单位的公章和经手人的签章。
③原始凭证的项目,包括抬头人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字迹有无涂改。
b.记账凭证的审阅。审问时应注意:
①记账凭证上所注明的附件张数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相符。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②记账凭证的填制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制证人、复核人和主管人员的签章。
③记账凭证上所编制的分录,其应用的账户和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正确。
(2)账薄的审阅。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涨和各种辅助账簿等。其中以审阅明细账和日记账为重点。审阅账簿时,应注意:(了解)
各种明细账与总账有关败户的记录是否相符,有无重登和漏登情况。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规则,有无涂改和刮擦等情况;更换账页或启用新账簿时,特别应注意其承上启下的数字是否一致。
(3)报表的审阅。审阅报表应以审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为重点。审阅时应注意:(了解)
(4)其他记录的审阅。其他记录虽然不是会计资料的重要部分,但有时也可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供作审计线索。例如,产品出厂记录、质量检验记录,以及合同、协议等。
会计记录的核对
审计人员还要对账证、账账、账实和账表之间进行相互核对。通过核对证实双方记录是否相符,贴实是否一致。如果发现有不符情况,应进一步采用其他审计方法进行跟踪审计。核对的内容如下:
(1)账表核对。是指以报表项目与有关涨簿记录进行核对,以查证报表指标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如果不符,则应用其他方法查找原因。
(2)账账核对。是指以各种有关的账簿记录进行相互核对。如总账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有些账簿记录的本身也应进行核对。如核对总账各账户的借方金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符。如果不符,说明登账有错误,应进一步核对任证。
(3)账证核对。是指以明细强和日记账的记录同记账凭证相核对。
(4)账实核对。是指以明细账记录与实物相核对,以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以实存数为准,来调整账面记录。核对时,可以由两人配合进行,即由一人读账,另一人对账。
(二)监盘
监盘是审计人员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对资产进行盘点是验证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重要方法。
盘点的方式有突击金点和通知盘点。前者一般适用于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的盘点。后者适用于固定资产、在产品、产成品和其他财产物资等的盘点。盘点对象如果散放在几个地方的,应同时进行盘点,以防被审单位有足够的时间移东补西。对已经清点的对象应作好标记,以免重复盘点。
一般而言,盘点工作应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于重要项目,审计人员还应进行抽查。但抽查时,必须有原经管人在场,并作好抽查记录。
盘点结束,审计人员应会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编制盘点清单,并根据盘点的溢缺数,调整账面记录。盘点清单即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审计人员监盘实物资产时,应对其质量及所有权予以关注。
(三)观察
观察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察看。
(四)查询及函证
查询是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书面或口头询问。函证是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如果没有回函或审计人员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审计人员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五)计算
计算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估验算或另行计算。计算的内容包括凭证中的小计和合计数、账薄中小计、合计和余额数,报表中的合计、总计和比率数,以及有关计算公式的运用结果等。
(六)分析性复核
分析性复核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一般而言,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都将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
分析性复核常用的方法有绝对数的比较分析和相对数的比较分析两种方法:
1、绝对数的比较分析
2、相对数的比较分析
四、各种审计方法之间及其与审计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各种审计方法之间的相互关系
各种审计方法都有它们的适用范围和特定目的。但在审计实践中,它们又是互相配合使用的。这些方法在具体运用上,有时应该结合起来使用,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例如,一般方法中的逆查法,由于它是先由审阅报表开始,根据报表项目所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再采用抽样法作进一步审查。所以,逆查法一般是与抽样法结合使用的。但对抽查中的重大问题,应扩大审查的范围时,则须采用详查法。
在各种技术方法中,有时也需要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不能单用一种方法。
在审计的准备阶段,审计人员必须运用分析性复核确定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及范围;在审计实施阶段,分析性复核则直接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程序,以收集与账户余额和各类交易相关的证据;在审计的终结阶段,分析性复核则用于对被审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最后的复核。但是分析性复核运用的前提是必须保证报表指标正确性,这就需要结合采用检查、函证和计算的方法。而对于一般方法中的顺查法和逆查法而言,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也应结合起来使用,以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由此可见,各种审计方法不是孤立的,而是可以相互结合、灵活运用的。审计方法与审计质量的关系甚为密切,它是决定审计质量的关键。审计方法如果选用不当,必然会影响到审计的质量。
(二)审计方法与审计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
不同的审计方法有其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这就决定着各类审计在其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选用与其性质和特点相适应的审计方法。换句话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审计方法与各类审计之间的关系。否则,就不能取得正确的审计证据,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例如,在按审计范围分类中的全部审计,由于审计范围广泛,采用详查法,实行全面审查,工作量太大,费时费力,且其效果不一定优于抽样法。因此,除规模较小、管理混乱、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可以采用详查法外,一般以来用抽样法为适宜。又如…各类审计虽各有不同的目的和作用,但在审计实践中,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交错的。因而,它们所采用的审计方法也是相互结合使用的。而且只有按照不同类型审计的特点,结合使用与其相适应的审计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审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