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军政府:面对北伐军的进攻,张作霖于1927年6月公布《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令》,组成中华民国军政府,自任陆海军大元帅,军政府实行大元帅独裁制。大元帅不对任何机关负责。故该军政府是军事独裁政府。
盟旗制度:是外蒙古的主要组织形式。旗是基本的编制单位,也是实际行政单位。其首长是世袭的扎萨。盟是数旗的合称。盟主要办理各旗不能决定的事务和蒙藏院及地方官交办事务。
平政院:袁世凯于1914年设立的行政制裁机关。直属大总经,院长由总统特任,指挥监督全院事务。主要监督中央或地方政府对人民的行为是否有不当之处。
肃政厅:1914年4月成立的行政弹劾机关,主官由总统任命,它可弹劾院总统之外的各级官吏,但从执行的结果看,被弹劾的多为地之官吏。
第十三章 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
训政:1928年8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宣布,军政结束,训政开始。在国民党通过的《训政纲领》中规定:在这一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训政实际是一党专政。
五院制:南京中央政府的一级机构。包括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各院院长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并向其负责。该五院分别是全国最高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机关。
中政会:1924年成立的,全称是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常委确定它为全国实行训政之最高指导机关。它处于国民党和政府之间。
第十四章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
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1938年3月在武昌召开该会。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确定了抗战救国的总方针;决定改变领导体制,实行总裁制,选举蒋介石为国民党总裁,会议还作出关于国民参政会的决议。这次会议对国民政府的行政管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国民参政会:1938年,根据国民党临全大会而成立的民意机关。参政员由国民政府选,条件是在各种机关团体中服务三年以上且有声望者。对内对外重要方针在实施前必须交国民参政会议决。初期确为各党派人士发表意见的场所。
中央设计局:国防最高委员会设立的决策技术系统。由国防最高委员长兼任总裁。主持设计的机构是审议会。设计及审议的事项包括政治经济建设计划及预算,党政制度机构及重要法规的调整,重要政策的建议等。
行政三联制:为提高行政效率,国防最高委员会从1940年开始推行行政三联制,即按照行政运行的顺序,把一切工作过程分为计划(中央设计局)、执行(党政军原有机关)、考核(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三个阶段。国防最高委员会是将三者统一起来的最高指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