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概念: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树立依法治国观念的任务要求:首先,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其次,必须强调法律的极大权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次,必须把立法、守法、执法紧密结合起来。最后,必须正确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的关系:二者并不矛盾,而是相互促进的。江泽民说:“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专政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是依法治国的领导者,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又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遵守和实施法律。因此,各级领导者应该也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统一起来。
战略的概念:起源于军事学、是同“战术”相对而言的。战略扩展为带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的重大问题的谋划和对策。
战略的本质特征:一是全局性;二是长期性;三是层次性。
树立战略观念的要求:要重视对战略依据的研究;要善于提出战略思想;要明确地选择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大力抓好战略实施等。
战略观念与大局观念:因为国家和民族的团结一致与长治久安,改革和建设目标的顺利进行,都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大局观念。所谓大局,最重要的是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要与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持全国一盘旗,摆正地方与中央、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自觉做到小局服从大局,地方服从中央,防止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把自己所付责任的工作作为大局的一部分,扎扎实实地做出成效,使大局不会因局部工作的滞后而受损。
现代化大经济概念:即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现代化建设目标也是指导我国经济建设成为高度发展的大经济。
现代化大经济特征:一是自给自足为特点的小生产走向社会化大生产。二是生产固然仍为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但已不再是惟一重要的经济活动。三是越来越实行改革开放。
现代化大经济的丰富内涵:包括系统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信息观念、效益观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