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 - Oxford Rules 1932)
自从制定到现在,60多年再没有修改过,一直延用到现在。这个规则只对CIF一个贸易术语的性质,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风险以及所有权的转移等内容作了比较详细的解析和规定,②《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Ri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是由美国几个大的商业团体制定的。最早于1919年在纽约制定,到1941年在美国第27届全国的对外贸易会议上进行的修订,定名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并经过美国国会,美国进出口协会和全国对外贸易协会联合委员会通过,公布执行的。
这个惯例只对6种术语作了解析。这6种贸易术语是:
EX(Point of Origin)(产地交货)
FOB(Free on Boord)(运输工具上交货)
FAS(Free Along Side)(运输工具旁边交货)
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EX DOCK(Named Part of Import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主要适用于北美国家,带有明显的地区性,但由于北美经济贸易比较发达,所以“定义”这个惯例也颇有影响,仅次于国际商会的《通则》。
③《国际贸易术语解析通则》(英文简称为INCOTERMS)
它是国际商会于1936年在巴黎开会制定的,后来经过1953、1967、1976、1980和1990年五次修改和补充,使现行的贸易术语由1980年的14个变为13个。
六、《1990年通则》与《1980年通则》相比较,有下面这些变化:
(A)去掉2个贸易术语,FOA和FOR/FOT,增加了一个术语DDU,所以贸易术语由14个变为13个;
(B)对部分术语的代码作了调整FRC——FCA C&F——CFR DCP——CPT EXS——DES EXQ——DEQ(C)买卖双方承担的义务采用了相对应的10项(买方10项,卖方也10项)对照,一目了然,便于记忆。
(D)把13种贸易术语按类别分成E、F、C、D4组。其中E组1个贸易术语,F组3个贸易术语,C组4个贸易术语,D组5个贸易术语。它的顺序排列是根据卖方(出口方)责任的大小、顺序排下来的,即卖方的责任从E组到D组,一个比一个加重,所以价格一个比一个高。EXW工厂交货这个贸易术语价格最便宜,因为卖方的责任最小;DDP因为卖方的责任、费用、风险最大,所以价格就最高。
第二章 在出口国家交货的贸易术语
七、按照国际商会《90年通则》的规定13个贸易术语当中有8个贸易术语是在出口国家内地或港口交货的,它们就是EXW、FCA、FAS、FOB、CFR、CIF、CPT和CIP这8个。为了结合实际,便于使用,并在国际贸易当中,用得最多,最常用的贸易术语FOB、CIF、CFR这三个贸易术语在讲课中先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