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拟写会议纪要,是所有会议的必要组成部分。
答:命题错误。理由:拟写会议纪要并非所有会议的必要组成部分,一般是较多人关注或波及面较广的会议,在没有新闻公布会议内容,也没有发布会议决议、决定等的情况下,可以用会议纪要的形式,即在会议的情况、精神、决议等,或加以公布,或向上汇报,或向下传达,让人们据以了解会议情况。
5 规定,在行政系统,可以单独行文。
答:命题错误。理由:规定在党的系统可以单独行文;在行政系统,就要以“令”、“决定”或“通知”的形式发布,和它们同时行文。
第八章 机关其他常用文书的写作(上)
1 计划的标题可以省掉机关名称或适用时间,也可省略内容的类别和文种名称。
答:命题错误。理由:完整的计划标题由机关名称、适用时间、内容类别、文种名称四部分组成。也有一些标题省略机关名称或适用时间,但不能省略内容类别和文种名称,且省略的部分必须在计划的正文中显示。
2 “总结”在民国时期即被列为公文文种。
答:命题错误。理由:“总结”在民国时期历次公布的公文程式中,无论是公文文种还是非公文文种,均未列入。总结一直未被正式列入公文文种,但却是机关常用的文书。
3 “调查报告”在民国时期即被列为公文文种。
答:命题错误。理由:民国时期公布的公文程序中没有“调查报告”的名目,但有“报告书”一项,规定其用法为,受属官委托调查某项事件并将调查经过情形写成报告呈报属官。
4 实施细则的第一条必须说明它是哪个法律或法规的实施细则。
答:命题正确。理由:实施细则的写法一般是“章条式”或“条款式”,但其第一条必须说明是哪个法律或法规的实施细则。
5 调查报告的前言可以点明调查的结论。
答:命题正确。理由:调查报告的前言是陈述调查材料之前的说明,可以介绍调查对象,介绍调查的目的和过程,也可以阐述调查的意义,甚至可以点明调查的结论。
第九章 机关其他常用文书的写作(下)
1 记录类文书的材料来源可以是直接的第一手材料,也可以是间接的第二手材料。
答:命题错误。理由:记录类文书的材料来源是直接的第一手材料,不是间接的第二手材料。这体现了记录类文书的材料直接性特点。
2 重要的会议记录,一般要求在每次记录完毕后、散会前把记录当众宣读,以便发现错误或遗漏后,立即更正或补充。
答:命题正确。理由:重要的会议记录一般要求在每次记录完毕后、散会前把记录当众宣读,发现错误或遗漏应立即更正或补充,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在记录后边签字,以示负责,同时还要逐页编写页码,并在首页或记录末尾注明本次记录的总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