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国城市化的基本方针
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主要是控制10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人口数量),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这一方针表明城市化的合理标准或目标是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这一目标的实现,应该是不同等级城市和谐发展的结果,而不同等级的城市在发展中应有所区别与侧重。
(1)发挥大城市优势,形成区域发展的龙头(50万以上大城市,100万以上特大城市)
(2)强化中等城市的功能,发挥其在城市体系中的中介优势
(3)合理发展小城市,促进农村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