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市政体制
一、市政体制概述
1 市政体制的含义:市政体制是国家政体在城市的延伸,即城市政权的组织形式,它的本质是处理城市中的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是规范城市内代议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之间、城市的政党组织与国家机构之间以及城市的国家机构上下级之间关系的各种法律、规章和惯例的总称。
2 知识点(识记)
(1)我国市政体制的主要形式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制。
(2)市政体制的核心是城市的权力在国家机构、政党组织之间的配置及其相互制约的关系。
(3)西方国家城市权力的中心在城市的商会。
(4)我国城市权力的中心在中共市委,尤其在市常委会。
3 市政体制的基本关系:
在市政体制的内容中,城市的政党组织与国家机构、城市的代议机构与行政机构是两对基本的关系,它们决定着市政体制的其他关系。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市委与城市的国家机构的关系是市政体制的主要关系,它主导和决定着市政体制的其他关系。
4 市政体制与国家政体的关系:
(1)市政体制是国家政体在城市的延伸。国家政体的内容决定着市政体制的内容,市政体制的形式必然与国家政体的形式相统一(2)市政体制一方面与国家政体具有统一性,另一方面与国家政体相比较,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3)市政体制具有巩固和发展国家政体的作用
5 市政体制的作用:(1)通过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增强统治阶级的团结,调动统治阶级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2)通过协调城市的政党组织、代议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之间的关系,不断调整市政权的组织形式(3)通过改革和完善市政权组织形式,巩固统治阶级在城市的统治地位(4)通过调整城市政权的组织结构,适应城市政权行使统治和管理职能的需要(5)通过促进城市政权有效地行使统治和管理的职能,适应城市经济体制和生产力的发展。
二、西方国家的市政体制
1 西方国家市政体制的特点:
(1)西方国家市政体制的形式多样化:
(2)政党在城市的组织通过竞选,在市议会拥有多数议席,主导城市的议决权;当选市长,主导城市的行政权-政党组织通过竞选掌权。
(3)西方国家的市长、市议员和市法官一般分别由市民直接选举产生,各自对选民负责,并且相互制衡-分权制衡。
(4)城市一般不设辖区和县,市和县、乡、镇的政府是独立平等的地方政府,都直接受省、州政府领导-市不辖区。
(5)西方国家城市的利益集团比较活跃,即直接向城市的国家机构表达利益,又通过动员选民投票,制约着政党组织对城市的国家机构的影响力-利益集团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