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 串讲笔记 >

浙江自考《公司法》复习题型012

2018-08-21 10:38来源:浙江自考网
浙江自考《公司法》复习题型012,由浙江省自考网整理,供自考生参考复习。

多项选择题

  1.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下(    )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A) 公司合并 (B) 公司分立 (C) 公司解散 (D) 修改公司章程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理可以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是(    )

  (A) 公司章程规定 (B) 董事会决议通过 (C) 股东会决议通过 (D) 监事会决议通过
 

  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由乙或丙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 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 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 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4.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其中,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

  (A) 3万元,30% (B) 5万元,20%

  (C) 3万元,20% (D)5万元,30%
 

  5.下列各项中,可以依法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   )。

  (A) 政府部门 (B) 企业法人 (C) 社会团体 (D) 自然人
 

  6.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   )。

  (A)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B) 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C) 1/3以上董事 (D) 监事
 

  7.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兼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有(    )。

  (A) 董事 (B) 经理 (C) 财务负责人 (D) 副经理
 

  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B) 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C)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D) 监事会提议召开的










 

答案:
1.ABCD
2.AC
3.ABD 
4.C
5.ABCD
6.ACD
7.ABCD
8.ABCD






 

上一篇:浙江自考《美学》复习题型011

下一篇:浙江自考《公司法》复习题型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