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考《社会保障概论》重点笔记串讲(一)
第一章:重点笔记串讲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历史发展
§1.1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社会背景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
(一)辞源:(Social security )
1、1935 美国 《社会保障法》 首次提出
2、1941 《大西洋宪法》(Atlantic Charter)两次
3、1944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 《费城宣言》
4、1948.12 联合国《人权宣言》 正式被使用
(二)定义(P4)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是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二:社会保障对个人的意义
1、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防不行,不保不行。
2、最无法抗拒的风险:越好越老,老无新养。老态龙钟疾未消,更甚俗事败幽情。
3、人生三大风险: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少年、中年、老年。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1、市场经济是生产社会化的大规模经济。
a、家庭保障力下降 b、社会保障成为必要。
2、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
3、市场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内需不足)
4、市场经济是以应用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经济。
5、任何社会中存在的先天性疾病、残障或各种原因导致的无依无靠者需要社会救助。
市场经济效率高但风险大,社会保障可以发挥减震器的作用。
英国:1834年《新济贫法》
德国:1883年《疾病社会保险法》
美国:1935年《社会保障法》
二战后兴起了“福利国家”运动,形成了以救助、保险、福利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1.2 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古代:人类对理想社会的探索包含了十分丰富的社会保障思想。
(一)中国:孔子——“大同思想”
(二)西方:
柏拉图《理想国》,之后又出现了诸如:
英国,莫尔《乌托邦》; 意大利,康帕内拉《太阳城》;
法国,傅立叶《和谐社会》; 英国,欧文《劳动公社》
二:19世纪初
(一)福利国家理论:办公共福利事业,缓和阶级矛盾。
社会改良思想:德国,俾斯麦采用新历史学派的思想主张国家干预经济。英国,费边主义者,韦伯夫妇,“福利国家”蓝图。
(二)福利经济学:通过再分配使收入均等化。
庇古:1920年《福利经济学》收入转移:对富人征税补贴穷人。
(三)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 1936年《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贝弗里奇报告,1942年,内容社会保障主要由三项构成,社会保险+社会救济+自愿保险。原则共计六项。
§1.3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慈善事业→1601年《旧济贫法》→1834年《新济贫法》)
一、社会成员的互济行为
二、慈善事业:恩赐
(一)世俗的慈善事业
(二)宗教的慈善事业
三:社会救济:国家介入(社会政策)
(一)15、16世纪法国,官方济贫机构(常平仓:以工代赈) 2000年泰安磁窑。
(二)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the poor law)
就业保障(强迫劳动)+财政补贴(福利救济)
北洋政府时期:天津、济南设劝业场。
(三)1834年 新《济贫法》。
评价:仍属于社会救济但确立了国家承担最后责任的原则。
旧《济贫法》的原则 :
a、亲属责任原则 (家庭照顾的原则)。
b、教区救助原则(本教区居住三年以上才能得到救助)。
c、政府(税收)支持济贫的原则。
§1.4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建立 (标志)
德国:是世界上的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俾斯麦政府:1883《疾病社会保险法》
1884 《工伤事故保险法》
1885 《老年预残帐保险法》
◆问题:为什么会在德国收现建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
1、经济上:欧洲工业革命完成,德意志统一后超过英、法。
2、政治上:
a、德国的工人运动:一方面工人受资本家的压迫很重;另一方面,德国盛产哲学家,无产阶级思想影响工人运动。
b、铁血宰相开拓海外殖民地,攘外必先安内。
3、理论上:新历史主义的理论。
(二)发展 欧洲各国效仿建立
1、英国 19世纪末20世纪初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国民社会保险法》。
2、美国 1935年 罗斯福《社会保障法》
◆为什么美国出台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
1、经济上: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导致经济衰退,失业增加,社会危机剧增。
2、政治上:罗斯福新政。危机→政府干预+扩张性财政政策+提高社会总需求。
a、举办公共工程 b、扩大社会保障开支 c、拉动消费 d、促进就业
3、理论上:凯恩斯主义经济学。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组织基础与技术基础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组织基础:互助组织
1、原始形式:互助会
古罗马: 拉奴维姆丧葬互助会(士兵)→人寿保险的起源。
古埃及:金字塔石匠互助会。
2、中世纪 (11-16世纪)基尔特(Guild)行会互助会。
3、近代: 德、英已具备近代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些基本特征。
友谊会(友爱社,Friend Society) 工会俱乐部。
我国上海人力车夫1937.5.1
互助组织为社会保险的产生奠定了组织基础。
(制度属性,管理形式、项目设置、责任承担)
a、 非营利性保险模式
b、 管理方式:行业、职业、地区、项目…
c、 项目:
d、个人缴费制度:三三制。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技术基础:商业保险
15世纪海上保险(银行、放债人、抵押贷款)
17世纪中叶:火灾(英国保险公司)
18世纪 人寿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商业保险(技术体系)
爱德华·哈雷:生命表→精算技术。
詹姆斯·多德森:自然保险费法→均衡保险费法;
之后数学方法与位代方法;
二者的区别。
§1.5 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
19世纪40年代末→70年代初社会保障大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四种模式。
一:“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模式(德国、美国、日本)
(又名“传统型”社会保障模式或“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最早产生在德国“)
(一)代表国家:德、美、日
(二)特点:
1、以面向劳动者建立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以其他救助或福利性政策为补充,构建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完备的社会安全网。
2、基金来源多元化:责任共担,个人与雇主投保+国家资助。
3、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给付以缴费为基础。
4、完全社会统筹:(无个人账户)互济互助,共担风险。
5、基金筹集方式:现收现付。
6、长期项目以代际转移方式进行
二:“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英国、瑞典)
(一)代表国家:英国、瑞典
1、英国:威廉。坦普尔(1941)——贝弗里奇(1942)——许诺:战胜德国后建立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
1948年7月5 日是英国福利国家诞生日。这天可以取得综合国民保险与免费医疗。
工党(1945)“福利国家”=普通福利+国家承责
英国的“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产生于艾德礼执政时期,进入上世纪80年代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梅杰、布莱尔先后对其进行了改革。
成立了保健与社会保险部,主要任务是:
a、全民医疗:国民医疗保健制度(农民、及在英国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均可获得)
b、社会保险:退休金(基本+补助)失业、津贴(失业救济+失业者额外津贴+疾病津贴 +午餐津贴+寡妇津贴+工伤与残障津贴+额外补助)、战争抚恤金。
c、社会服务:社会补助制度:家庭津贴:孕妇、儿童、住房、疾病看护、圣诞节奖金
社会救济制度:针对特殊群体
2、瑞典(福利国家的橱窗)居住权→高水平+普通型
高税收+高福利=高收入转移
“三高”:高工资、高税收、高福利
(二)特点:
1、实行全民保障与全面保障,待遇水平高,保障项目齐全,强调社会公平,国家为直接责任主体
2、保障金的筹集方式实行县收现付。
3、保障基金主要来自于国家税收,福利开支基本上由政府与企业负担,实行劫富济贫与多缴多保相结合(基本金+补充金)的政策。
4、保障机构由国家设立的机构统一管理,并设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院监督执行。
小结:欧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重建(前两种模式)(二战前后)
三:“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原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模式)
该模式与计划经济相适应。
苏联:革命浪漫主义(好战),爱好文学与酒精,喜欢流浪与战斗。
特点:a、受保人不缴费任何保险费 .
b、社会保险待遇偏高 (退休金占工资的70%以上)。
c、保险待遇不与缴费多少相关联, 而与劳动贡献挂钩。
d、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国家政权机构管理社会保障事宜。
四:“储蓄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新加坡、智利)
(一)代表国家:新加坡:中央公基金制度。
1、公积金由雇主与雇员共同缴纳,国家提供支付担保(利率)(18.5%+21.5%)
2、会员的个人账户 :
a、普通帐户(30%工资):购房、教育、投资(公交股票)。
b、保健帐户(6%):住院医疗费、重病医疗保险 .
c、特别帐户(4%):养老、特殊情况下的紧急支付。
(二)特点:
1、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是以公积金制度为主体,以其它保障措施为辅助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体系。
2、 雇主与雇员位责任主体,而政府基本上不直接承担社会保障责任。
3、 公积金采取完全积累制,全部存入个人账户。
4、 政府成立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与运营全国的公积金,并保证其增值。
§1.6: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我国社会保障的传统与渊源
1、 天命主义禳饵论:最原始的救灾救荒思想。
(商汤)巫术救荒“乞雨”,天子→“天帝”(万物有灵),各种灾祸皆由天帝决定,人类社会想要免除灾难的侵袭,保障生存的权利,就必须向天地禳寿,以求宽恕。
2、 大同社会论:乌托邦思想(春秋战国)
a、 孔子:大同社会《礼记·礼运》
b、 东晋《抱扑子》记载鲍敬言的话。
另外:墨子“兼爱交利”,老子“小国寡民”,庄子“至德之世”,孟子“井四制度”。
3、社会互助论:
4、仓储后备论:(西周→唐→金)贾谊《论积贮疏》
5、社会救济论:贫困救济→国家责任,灾后救济→皇恩。
6、优待抚恤论:
二:建国前
(一)国民党:制度建构:《工厂法》→劳动保险(五大保险):1948
(二)中共: 根据地(苏区)1932年、1933年《劳动法》(照搬苏联)。
东北解放区:1948 《东北公营企业战士暂行劳动保险条例》。
三:建国后(计划经济体制)(两条线)
(一)企业职工:劳动保险条例 1951年《劳动条例》→1969.2停止职工福利,两大问题a、不平等 b、企业办社会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战时供给制)1950→1952→1955→1955
四: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
(一)社会救济(应急性、缺乏系统)
1、建国初:(战争创伤)
城:贫民、失业者、无业游民、孤老残疾、国民党的散兵游勇、烟民、妓女。
乡:灾民、难民。
2、50年代中期:
城:就业保障一体化;
乡:1956《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规章》——“五保”
3、50年代末,正常阶段:“五保”(1956.6)。
(二)社会福利
1、建国初:救济福利事业
2、50年代后期:分别发展——社会福利体系;三无;老弱病残。
公共福利:a、福利院、福利工厂、精神病人疗养院
b、职工福利
c、公共福利设施:教育、医疗、文化、住房等。
五:军人优抚:
六:社保体系(50年代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