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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中国行政史》章节笔记串讲(十六)

2018-11-19 10:02来源:浙江自考网

第十六章 工农民主政权

中国共产党“八七会议”提出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口号苏维埃——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民权独裁制性质的政权。

中国共产党“六大”通过的《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的内容:确定了以“工农兵代表大会”(苏维埃)作为红色政权的名称,并具体规定了苏维埃政权的任务、组建方式和机构设置。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创建过程:1930年5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经过认真筹备,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选举了临时中央委员会,正式宣告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诞生。

苏区地方行政区划的四种类型:1、是同中央政府关系密切的,处于中央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如苏区的江西、福建;2、是受中央政府指挥,量以当地党组织和军队的领导为主的,如湘鄂西省等;3、以地方党的领导为主的,无省建制但又直属中央政府的苏区,如琼崖特区;4、基本同中央没有联系,由地方党组织和军队按苏维埃政权原则自行组建的地方政府,如陕甘边和陕北省。

苏区地方行政层级的两种类型:1、一种是中央苏区以及同中央苏区连成一片的其他苏区,采用省、县、区、乡4级,以乡为基层行政单位;二是末与中央苏区连成一片的中央苏区,采用省、县、区、乡、村5级建制,村为基层行政单位。

人民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权:人民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委员会由主席、各人民委员、工农检查委员会主席、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等组成。人民委员会对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定的范围内颁布各种法令和条例,但与大政方针有关者,必须事先报告中央执行委员会或其主席团审核批准。人民委员会有权审查、修改或停止各人民委员部所提出的法令及其决议。第一届主席为毛泽东,第二届为张闻天

乡(市)行政体制的特点:乡(市)苏维埃是工农民主政府的基层政权机关。乡苏维埃代表大会是全乡的最高政权机关,由全乡选民直接选举代表组成。乡苏维埃不设执行委员会,只设主席团,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作为代表会议期间全乡最高政权机关。

工农民主政权行政体制的特点:1、采取“议行合一”的管理体制;2、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3、贯彻精简和效能的原则;

苏区党组织在行政决策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是苏维埃政权的领导者,党对苏维埃的领导主要表现在决策上,为了保证党对苏维埃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各级苏维埃中设有党团,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最主要的政策,都是由该党委批准后,方可执行,这就是说党组织对苏区行政决策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苏区政府行政决策的形式及其决策过程:主要采取合议制和首长负责制的形式决策。中央人民委员会和地方各级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实行合议制。中央人民委员会设常务会议,凡属人民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各项重要事项,都要经过由合于法定人数的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主席有权召开会议,但并不享有对重大问题的最后决定权。中央人民委员会所属各部和地方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所属各部,则实行首长负责制。但是,这种首长负责制与一般意义上的“一长制”并不相同,而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同集体领导相结合的首长负责制。

苏区政府行政执行的双重领导体制:横的方面,各部受本级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的指导和节制,有利于各部在同级的领导和支持下,根据地方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纵的方面,各部分分别隶属于上级各有关部门有利于迅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命令,保证决策任务的完成。

总结苏区行政执行的经验:针对苏区当时所处的环境,苏区政府提出了“一切工作服从战争”和“争取工作的速度和质量”的口号,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行政执行经验:1、适当划小行政区域;2、广泛发动群众;3、抓好典型,以点带面。

苏区政府行政监督的基本原则: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

人民群众的具体监督方式:1、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是指人民权力机关的监督;2、自下而上的监督:是指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直接监督。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有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等基本形式。

工农检查机关的具体监督方式:1、有计划的检查;2、突击检查。

苏区主管部门监督的具体形式:1、由中央政府发布命令、规定统一时间和要求,各自进行自上而下的工作检查;2、上级领导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实地检查和指导下级政府的工作;3、下级行政机关按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工作。

苏区政府行政监督体系:1、人民群众的监督;2、工农检查机关的监督;3、主管部门的监督;4、审计监督。

苏区行政人员考核的具体方式:主要通过组织工作竞赛、检查评比、巡视工作的方式。另外还有派出巡视员分赴各地考查工作,对有关人员实行就地考核。

苏区行政人员奖惩的具体方式:主要是精神奖励、晋升职务、降职撤职几种方式。苏区行政人员的选拔任用方式:主要采取选举制与委任制二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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