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简述在‘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
(1)在行政机构方面,加强变法的决策机构,撤去闲散重迭的衙门,任命杨锐、刘光弟、林旭、谭嗣同等为机章京,负责审阅新政奏折,开列新政条例,撰拟新政谕旨。与此同时,删改则例,裁汰冗员,取消闲散重迭机构。中央裁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大理寺等衙门,其有关事务各归并六部;地方裁督、抚同城的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和东河总督及不办理政务的粮道和盐道。
(2)在人事行政方面,改革保举人才条件,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各省督抚保举人才,以品学兼优,通达时务,不染恶习为条件;原科举考试所用四书五经,现一律改试策论;各部院官员考试,也考策论,并以实际工作表现作为考核的依据。
(3)在行政动作方面,提倡上书言事,严格办事规程。为广泛征集朝野改革建议,允许大小臣民上书直言;各衙六办事,过去无章可循,只依旧例,现删去旧例,另订简明章程,以求规范。
22、简述直系军阀统治时期的行政决策?
1920年7月直皖战争后,直系军阀控制了北京政府。在直系军阀统治的4年中,北京政府的行政决策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直奉联合控制决策权。直皖战争后徐世昌仍为大总统,靳云鹏于1920年8月9日组阁,但实权操在直系曹锟、吴佩和奉系张作霖等军阀手中。大总统和内阁仅为奉命执行机构而已。
(2)直系利用兵权支配决策权。1922年4月第一次直奉战争后,直系完全控制北京政府。鉴于袁世凯和段祺瑞的教训,直系军阀并不公开拒绝《临时约法》和国会,反而以‘恢复法院’相标榜。在‘恢复法统’的口号下,他们撵走了安福国会选举的总统徐世昌,抬出黎元洪为大总统,并恢复旧国会,组成以王宠惠为总理的新内阁,但是,总统、国会、内阁并不能依法行使职权,而必面仰军阀鼻息,听从军阀指挥。
(3)曹锟以大总统名义直接掌握决策权。曹锟上台后,一方面运用军事力量和金钱继续操作议会,另一方面以大总统名义直接控制内阁,牢牢掌握着行政决策权。但是,曹锟的贿选已经将自己搞得名声扫地,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中,直系将领凭玉祥发动北京政变终于将他赶下了台。
23、试述元代的行政监察制度?
(1)元代监察机构组织相当完整,有中央御史台、地方行御史台和各道肃政廉访司三级。22道肃政廉访司分隶中央御史台和西、南两行御史台,两行台又受制于中央御史台。这样由御史台监临中书省和附近行省,行御史台监临其它行省,各道肃政廉访司监临路、府、州、县,形成一个以御史台为中心,行御史台为重点,各道肃访司为经纬的严密监察网络,纵横交错,覆盖全国,使封建监察体系趋于完备。
(2)御史台是元代最高行政监察机构,其作用和地位均高于宋、金旧制,处于和中书省、枢密院三足鼎立的地位。元朝御史台沿用唐朝三院制度。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和副长官御史中丞主持台院事务,在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协助下总管一切监察事务。殿中司设殿中侍御史2人,其监察职责集中于宫廷范围内,即纠察朝仪,还可随大臣入宫奏事,纠避不可与闻之人。察院是御史台的主要机构,设监察御史若干人,负责纠察各级官吏,虽官卑职小,但握有监察重权,连中书省长官也在其弹劾范围之内。其监察范围也十分广泛,《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中明确记载了其详细规划,涉及元代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远远超过唐宋时期六条问事的范围。
(3)在地方行政监察上,元代分全国为几个大监察区,京都附近由御史台直接监察,其它大监察区由行御史台负责监察。行御史台受中央御史台节制,其机构设置除无殿中司外和御史台大致相同。
(4)元代在大监察区之下再分22个小监察区,即22肃政廉访司,其监察区域称道,它们分别隶属中央御史台和西、南两行台。每道设廉记使2人,廉记副使2人,下设经历、知事等属官。肃政廉访司之职掌偏重于监察,但又不限于监察,如世祖至元六年(1270年),令肃政廉记司兼行劝农之职。行御史台和肃政廉在监察对象上有明确划分,凡行省、宣慰司以及其直属机构由行御史负责监察,以下各级政府机构由肃政廉记司负责监察,元代对肃政廉访司十分重视,将其与监察御史同样看待。
(5)元代监察制度较前代的一个重要发展是监察法规的制定,如《设立宪台格例》、《察司体察等例》、《行台体察等例》等。这些法规和条例使行政监察规范化,保证了监察机构的正常运转。
(6)元代监察体系的弊端也十分突出。首先,主要监察职务被蒙古贵族垄断,严重影响了监察机构作用的发挥。其次,蒙古贵族享有特权,有受监察法规的制约,监察机构无权对一些特权机构,如宣政院、大宗正府、皇宫事务机构等进行监察。这些都无欸使监察机构保证封建中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功能受到限制。
24、试述苏区工农民主政权的特点?
工农民主政权是由工农劳苦大众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政权,与历史上的其它政权相比,它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采取“议行合一”的管理体制。苏区所建立的各级苏维埃政权机关是议事机关,又是行政管理机关,议决并执行各该区域内的一切事宜,行使立法和行政等一切职权。实行议行合一的管理体制,一方面有利于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另一方面又便利人民选出的政权机关及时、有效地开展管理活动,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2)贯彻发主集中制原则。一方面,工农民主政权对人民迣抯s泛的民主。人民有选举代表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并对不称职者有权撤回。各级苏维埃政府要对选举它的工农兵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乡苏维埃直接选民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工农民主政权实行高度集中。建立在劳动群众直接选举基础上的办维埃政权拥有高度的权力,能够集中处理国事。工农民主政府的政策法令一经制定颁布,就必须遵守和执行。知级政府之间,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力戒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现象发生。
(3)贯彻精简和效能的原则:一、精简行政机构。在红色区域,无论中央或地方的行政机构,总的来说都比较精简。二、严格编制定员,1931年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伊始,就对地方各级政府人员编制了明确规定:大乡3人,城市19人,区15人,县25人,省90人。三、减少副职,不设虚位。在苏区,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实行限额制,副职人员较少,或不设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