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 串讲笔记 >

2019年自考《中国行政史》复习要点(五)

2018-11-19 10:50来源:浙江自考网

33、简述晚清时期的行政监督制度?

(1)都察院行政监督功能的强化。

晚清,由于时局变迁,都察院的行政监督功能无从发挥。因此,清政府在宣布预备立宪的同时,即决定整顿都察院,强化都察院的行政监督功能。1907年1月,清政府颁布了《都察院整顿变通章程》,主要内容如下:一、改革都察院内部机构;二、简化监督程序;各部院只须就紧要事体向都察院陈奏,不必每事必报。三、改革御史推荐办法。通过整顿,都察院的行政监督功能有所加强。

(2)资政院、咨议局的行政监督

资政院、咨议局是作为清朝中央和地方议会的预备机关而设立的,所以,它们对于行政的监督与议会监督行政相类似,也是通过议事权、咨询权和纠核权来实现的。

(3)弼德院的行政监督

清政府在成立仿“责任内阁”时,设立了弼德院,作为皇帝的咨询机构,并用以制约内阁。

(4)行政裁判院和审计院的筹建

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曾准备设立行政裁判院和审计院,分别作为中央行政司法机构和审计监督机构。行政裁判院和审计院的筹建,是近代中国行政管理中的大事,它说明了行政监督的法制化已是大势所趋。由于清政府很快就被辛亥革命推翻,上述两个行政监督机构也就胎死腹中了。

34、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行政决策?

(1)临时大总统在决策中的地位。南京临时政府采取总统制,不设国务总理,临时大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最高行政首长,直接统辖中央行政各部。临时政府的最高行政决策机关是由临时大总统与各部总长组成的国务会议。临时政府的重大决策,几乎都是在国务会议上作出的。临时大总统作为国务会议主席,在决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临时参议院对行政决策的影响。临时参议院是南京临时政府的离高立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但是由于实行总统制,临时大总统的行政决策有着密切关系。(3)参谋本部在中央决策中的作用。南京临时政府的军事机关是大元帅大本营和参谋本部。大元帅大本营是最高军事指挥机关。参谋本部是军令机关,不入政府系列,直接隶属大总统。参谋本部实际上掌握着军事决策权和部分行政决策权。

35、试述战国时期各国变法运动的主要内容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运动使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体制逐步走向制度化和系统化,变法的主要内容及对行政管理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郡县制取代分封制,达到了实现封建君主中央集权的目的。在分封制下,各级君主的专制权力受到空间的限制,在郡县制体制下,郡县地方长官不是封君,其职位也不能世袭,郡县地方长官所掌握的主要是行政执行权,决策权则主要收归中央。以郡县制为基础的封建君主中央集权制下君主权力远比分封制下的君主权力要大。

(2)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制,奠定了封建中央集权体制的经济基础。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性,必然引起土地兼并和庶民分化,这种分化势必引发激烈的阶级斗争。这样一种严重的阶级斗争格局需要一个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维护私有财产秩序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通过这个国家对各种社会矛盾加以调节。

(3)变法运动中,各国先后颁布法律,出现依法治民的倾向。等级君主制旧秩序的解体,自然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宁,势必要求加强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而以礼制为基础的习惯法在处理新出现的社会问题方面已显得无能为力,制定新的成文法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已迫在眉睫。

(4)废除世卿世禄,实行官僚制。早在春秋时期,在家臣制的基础上就忆产生了官僚制的雏形,世卿世禄制呈现出瓦解趋势,但世卿世禄制的最终废除乃是通过战国时期各国变法运动而实现的。变法运动的核心和焦点在于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废除世卿世禄,以便让那些从庶民中产生的具有卓越能力的新兴地主阶级代表人物掌握政权。官僚制是一种和封建君主中央集权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它具有以下特占:一、官员职位不能世袭,只能凭能力和功劳由国家授予;二、官吏只能依法按上级的规定行使职权,上级通过‘上计’来考核官吏,依据官吏工作实绩予以奖惩,并作为官员升迁的依据;三、俸禄制取代食封制。可见,君主通过官僚制完整地控制了国家的人事权,使中央集权政体获得了组织上的保证。

36、试述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行政执行的基本趋向和行政执行混乱的原因?

(1)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各届政府,基本上都是军人控制下的政府,因而其行政执行必受到军阀势力的影响,呈现出如下两个基本的趋向:

1)决策能否执行往往以掌权军阀的意志为依归。符合掌权军阀意志的决策,即使完全违背民意也能畅通无阻;不符合掌权军阀意志的决策,即使完全符合民意也是寸步难行;

2)决策能否执行往往以掌权军阀的实力消长为依归。当掌权军阀得势时,即使是错误的决策也能够顺利执行;当掌权军阀失势时,即使是正确的决策也无人去执行它。

(2)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行政执行,从总体上来说是相当混乱的,造成混乱的原因十分复杂,仅从行政管理的层面看,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体制混乱,权限不清。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由于体制不断变化,各种机构职责权限十分混乱,到皖系军阀统治时,府院权限纷争已到了兵戒相见的地步。

2)政出多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袁世凯统治时期,北京政府的政令尚能保持基本的统一。袁世凯死后,各派军阀各自为政,纷纷以军事实力干预政府事务,造成政出多门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混乱书面。

3)内阁派系复杂,互相牵制。袁世凯死后,段祺瑞任国务总理,组成联合内阁,除北洋派阁员外,段祺瑞很难控制其它阁员。

4)内阁更迭频繁,政局动荡。在北洋军阀统治的16年中,内阁迭了40余次,平均每年更迭近3次,内阁最长的不过年余,最短的只有几天。内阁的频繁更迭,无疑给行政执行带来了消极的影响。

37、宗法制:是从原始社会后期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到西周时才最后形成严密的政治制度。它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血缘亲疏及长幼辈分的血族观,保证嫡长子继承王位。宗法制度不仅解决了嫡长子王位的问题,为统治集团提供了权力的继承和更迭规则,降低了权力转移时政治振荡的频率,而且还协调了各级封君之间的关系,起到了稳定整个王朝统治秩序的作用。

38、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为门阀政治服务的选官制度。魏国建立之初,魏文帝接受陈群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度。九品中正制度是从汉代察举演变而来,只不过将荐举之权从中央和地方各级长官转移到专职举士的中正官。其具体方法是由在中央任职的官员担任原籍的大中正或中正,负责考察本州岛士人,综合他们的门第和德才定出品和状,品、状均呈报吏部作为政府选官依据。在九品中正制实行之初,状还受到一定重视,后来状变成具文,品成为选拔官员的惟一标准,九品中正制因而成为巩固门阀政治、阻塞寒素人才仕的工具。

39、京察:是明代朝廷对京官定期朝廷的考察,后被清代沿用。京察与外察相对应,对京官的考察每六年一次。四品以上京官的考察由皇帝亲自主持,先由官员自我裁定,然后交皇帝裁决;五品以下京官的考察由吏部和都察院共同主持,然后呈报皇帝批准。

40、清代旗盟制度:是清代在蒙古族聚居区实行的管理体制。旗是行政单位,每旗设扎萨克一人掌管一旗事务,若干旗组织成盟,设正、副长各一名,盟长不是旗的上级行政单位,而是旗上的监察机构,盟长主管监察旗扎萨克,召集各旗会盟,然后将会盟诸事上报理藩院。盟旗长官均由蒙古王公担任,职务世袭。为加强对蒙古地区的控制,清朝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库伦、塔尔巴哈台、西宁等地设置将军、参赞大臣、办事大臣等,他们作为皇帝的特派大员掌握各有关地区的军政大权,盟旗官员必须接受他们的监督。

上一篇:2019年自考《中国行政史》复习要点(四)

下一篇:2019年自考《中国行政史》复习要点(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