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简述清朝的回避制度?
(1)亲族回避。凡有祖孙、父子、叔侄和兄弟关系的人不能在同一机构中任职,由职务较低者回避。地方官的回避要求更严,凡有五服以内亲属关系及外姻亲属关系、师生关系者均要回避。
(2)职务回避。如户、刑两部中负责各省事务的司级机构长官必须回避,即处理某省业务的机构中不能有本省籍的官员。
(3)地区回避。地方官必须回避籍贯所在的本省、且不允许在邻省五百里以内地区任地方官。
57、简述中国工农民主政权创造的行政管理经验?
(1)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选举或任命行政机关领导成员,实行议行合一的管理制度。
(2)行政机关贯彻精简廉洁的原则,实行首长职数限额制和大体平均的供给制。
(3)实行中央和地方适当分权,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4)贯彻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干部政策,严格挑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实行调查研究、典型试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等工作方法。
58、简述苏区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监督所采取的主要形式?
(1)由中央政府发布命令,规定统一时间和要求,各自进行自上而下的工作检查。
(2)上级领导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实地检查和指导下级政府的工作。
(3)下级行政机关按时间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工作。
59、试述清朝的官员考核制度?
清初官员的考核基本承袭明代制度,分为考满和考察两种,后将考满、考察合为一体,形成划一的制度。
(1)清初考满方式基本承袭明代,但改为一年一考,三考为满。其具体方式是三品以上官员由本人先自我裁定,四品以下则先由吏部会同都察院一起审查,最后均上报皇帝审定。考满是一般性考核,在某一官员任职届满时进行,主要是考核官员的从政经历和政绩,作为未来仕途升降的依据。
(2)考察与考满合为一体后,规定每三年考核一次,由吏部考功司主持。
①对京官的考察称京察。京察四格,即守、政、才、和年作为考察的标准,根据考核情况分为称职、勤职、供职等级别。对不称职和行为不端的官员要纠以八法,即用八条标准决定其升降去留。
②对地方官的考察称大计。其标准也是政、守、才、年四格,主要以政绩的多少和任职地区的发展状况为根据评定等级。各级政府属吏的考察由本衙门长官负责,然后上报督抚,最后由吏部考功司复审。
(3)清朝考核官员名义上由吏部负责,但实际上吏部仅负责办理手续而已,考察大权分散于各级长官手中,总之,清朝吏部的考核之权比明代吏部大为下降。
60、试述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在行政执行方面采取的改进措施?
(1)在国防最高委员会中设立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经委员长指定可以列席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国防最高委员会作出决义后,即交执行委员负责执行,这保证了决定执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推进行政三联制。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国防最高委员会根据蒋介石的指示,从1940年开始推行行政三联制,即按照行政运行的顺序,将一切工作过程分为计划、执行、考核三个阶段。国防最高委员会是将三者统一和联系起来的最高指挥机关。按这一框架,国防最高委员会增设中央设计局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于是形成这样的运行系统:中央设计局管设计,党政军原有机关管执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考核。国防最高委员会利用中央设计局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一方面严格控制各级政府的施政计划及预算,另一方面密监督其计划的执行。行政三联制是蒋介石集党政军大权于国防最高委员会,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控制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其结果是进一步增加了党政军机构的重迭和矛盾。
(3)实行分层负责制。即将各机关人员分成若干层级,明确规定各层级的职责权限,使各级人员都明确责任,做到职责专一,功过分明,便于查核。具体层次及责任如下:第一级即各机关最高长官,主要掌握本部门的决策权;第二级即各级机关幕僚长,其职责主要是参与起草以及组织实施一级长官的决策;第三级即幕僚长以下司、局、处、科长等,其主要职责是落实一、二级长官交办事项;第四级即文书、科员、书记员、办事员等,各按具体情况确定其责任。
(4)推行幕僚长制。这是一种机关工作制度。国民政府将机关工作分为政务工作和事务工作,主管长官负责政务工作,而常务次长、秘书长、主任秘书、支部书记等官吏则着重负责事务工作。这些负责事务工作的长官就称为幕僚长。提倡幕僚长的目的,是要各级幕僚长负起责任,不要事事推给主管长官,妨碍主管长官对重要政务的筹划和处理。
(5)改进公文处理办法。强调文书处理“贵在快捷”,要求各机关切实做到“层层节制”,“级级负责”。尽管国民政府三令五申,但是由于官僚机构臃肿,吏治腐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