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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中国行政史》复习要点(十一)

2018-11-19 11:06来源:浙江自考网

71、隋唐时期行政监督有了新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监察机构的逐渐健全和监察职责的日益分明。隋代中央监察机构为御史台、谒者台和司隶台,御史台负责监察中央官员,谒者台官员则奏旨巡行郡县,司隶台则监察京畿郡县。唐代将隋代三台职掌合而为一设御史台,下设台、殿、察三院,其中台院掌纠弹百官,殿院掌朝仪纠察,察院职掌为分察和分巡。

(2)对监察官员任用的特殊程序。监察官员由皇帝亲自任命,或由御史台主官委派,完全不受吏部的支配,完全不受吏部的支配,以保证监察机构的活动不受行政机构的非法干预。

(3)分道巡察和分察尚书制度的确立。监察御史对六部、诸寺等中央政府职能部门执行政务情况实施监督,称分察。监察御史奉旨按道巡按州县,对各地州县事务实施监督,称分巡。这两项制度为后世所承袭和发展。

(4)参与司法审判。隋唐中央司法机关由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共同组成,御史台负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工作,重大案件由三个部门长官共同处理。这一制度也为所世所承袭和发展。

(5)多种地方监察形式的并存。察院监察御史分巡州县是中央对地方实施行政监察的主要手段。此外,为更广泛地对地方官进行监督,唐太宗以后分全国为十道察区。

总之,唐代行政监督在制度上取得很大成就,监察制度日趋完善,监察范围广泛,监察内容具体,监察方式增加,监察工作不论从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较前代有明显的发展。但封建监察机构的本质决定了监察官员只是皇帝驾驭大臣的工具,因此皇帝的素质和态度以及皇帝是否能真正控制政权是监察工作能否有效进行的前提。唐朝前期,监察系统作用较大;到安史之乱后,皇权衰落,中央对地方的行政控制削弱,监察权也随之衰落。

72、试述抗战期间国民政府的行政决策体系?

(1)决策的权力中心——国防最高委员会

抗战前,国民政府的决策发源机关是国民党中政会。抗战期间,决策发源机关则是国防最高委员会,一切重大决策均由它发出。国防最高委员会的决策表面上采取委员合议制,决策源于集体,实际上更多是委员长个人决断。国防最高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议直接交有关部、会执行。但由于国防最高委员长握有‘对于党政军一切事务,得不依平时程序,以命令为便宜之措施’的权力,因而,国防最高委员会的决策权力中心事实上不在常委会议或全体会议,而在委员长个人。

(2)决策的技术系统——中央设计局

国防最高委员会为了有效地行使职权,加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根据“行政三联制”的原则,于1940年冬设立了中央设计局。中央设计局由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兼任总裁,并由总裁遴聘党政高级官员及著名专家组成审议会、预算委员会,设计委员会、政治计划委员会、经济计划委员会和调查统计处等机构。中央设计局主持设计的机构是审议会。该会由总裁特派7至9人组成,以总裁为主席。设计及审议的事项包括政治经济建设计划及预算、党政制度机构及重要法规的调整、重要政策的建议、政府各机关各年度施政计划等。

(3)决策的参谋系统——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

侍从室建立之初,工作范围基本上限于军事方面。1936年改组后,随着蒋介石个人权力的膨胀,侍从室的权力逐渐扩大到党、政、军、财、文各方面。它的职权不再只是“办事”,而是协助蒋介石将各院、部、会权力中最重要的部分集中上来,参与策划机密要事,掌握高级官员考核任免,办理蒋介石发号施令的文电,实际权力已在各院、部、会之上。

73、征辟:是汉时推行的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和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被皇帝征聘者主要是名望较高、品学兼优的社会名流,被征召者称‘征君’,是当时最尊荣的仕途。辟除是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一种制度,从三公至郡国守相均有辟除属吏的权力,其中被高级官员辟除的官员更是极易获得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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