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商品流通企业
一、商品流通企业的特征 商品流通企业除具胡企业所共有的六个特征外,与生产企业相比,还具有如下特征:
1、以商品的购、销、运、存为基本业务;
2、对经营的商品基本不进行加工或只进行浅度加工;
3、实现商品使用价值的运动和价值形态的变化;
4、商品流通企业的“商业利润“主要来自生产企业的让渡;
5、经营周期短,资金周转快;
6、商品流通企业比生产企业更接近市场。
二、现代的管理学家从微观层面上重新界定了企业系统的要素构成,认为一个企业是“6M+1T+1I”即人力(Manpower)、金钱(Money)、物料(Materials)、机器设备(Machine)、营销方法(Methods)、管理(Mangement)、时间(Time)和信息(Information)。
三、网络:分销网络和信息网络。
四、从4P到6P 常规的营销手段为产品策略、分销策略、促销策略和定价策略,简称4P策略。加上权力(政治)和公共关系,为6P策略,称为大市场营销。
五、顾客受让价值构成:1、总顾客价值(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形象价值)
2、总顾客成本(货币成本、时间成本、体力成本、精神成本)
六、核心能力的载体是企业整体,核心能力一般体现在三个方面:
1、特有的技术体系;2、特有的管理模式体系;3、特有的企业文化。
七、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1、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2、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3、股东人数不限;4、股票可以自由转让;5、财务公开。
八、集团核心的实体性。企业集团的核心是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是集投资中心、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为一体的企业。
九、商品流通企业集团除了具备企业集团的一般性特征外,还具有一些个别特征:
1、以商品流通企业为核心企业;2、以商品购销为主要功能;3、以流通网络为经济依托。
十、综合商社的含义与特征
概念:综合商社是在日本首创的。它是指商业职能为主导,兼具金融、信息、服务、组织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化、实业化、多元化、集团化的综合性商业组织。
综合商社具有如下特征:1、以贸易为主导,经营综合化;2、内外贸相结合,业务规模巨大;
3、 以综合商社为中心形成企业集团,并与企业集团紧密依托;
4、 综合商社作为政府实施内外经济政策的重要工具而与政府关系密切。
十一、特许连锁商店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双称“加盟连锁”、“合同连锁”、“契约连锁”。它是指由总部与加盟店签订合同,特别授权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和其他总部所独有经营技术,在同样的形象下进行商品销售及劳务服务。
特许连锁店的特点:其一、其存在的基础是总部和加盟店之间的合同关系;
其二、合同规定总部给予加盟店的权力和对此承担的责任,同时规定其必须承担的义务;
其三、合同的具体内容必须包括总部允许加盟店使用其商号、商标等营业象征和提供相应的经营技术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