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我国对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是如何规定的?
(1)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抚养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2分)(2)上述"扶养"一词应作广义解释,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夫妻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关人之间的扶养。(1分)(3)我国规定,抚养人和被抚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法),均可被视为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3分)37.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有哪些法律效力?
(1)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严格的约束力,(1分)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发生以后,只能通过仲裁方式求得最后解决(1分),任何一方也只能就仲裁协议所规定的事项提交仲裁。(1分)(2)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管辖权的效力。(1分)(3)是有关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1分)(4)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1分)
2.简述"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1)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是《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中规定的,(1分)双国籍是指作者国籍和作品国籍。(2分)(2)它是指,如果作者为某一成员国的国民,则无论其作品在哪个国家出版,或者如果作品首次为某一成员国出版,则无论作者是哪一国的国民,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出版的作品,在其他成员国都享有各该成员国给予其本国国民作品的同等保护。(3分)
四、论述题
1.什么叫单边冲突规范和双边冲突规范?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各是什么?
(1)概念单边冲突规范是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只适用外国法的冲突规范。(2分)双边冲突规范,不只规定对什么问题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而是抽象地规定一个待认定的连结点,表明什么问题应适用什么地方的法律,这一法律可能是内国法,也可能是外国法,全取决于连结点之所在。(2分)(2)两者区别单边冲突规范是不完整的冲突规范,它的连结点是既定的,指引的准据法是单向的,会给法院在适用法律上留下空白。(2分)双边冲突规范是完整的冲突规范,它的连结点是待定的,指引的准据法是双向的,不会给法院在适用法律上留下空缺。(2分)(3)两者联系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单边冲突规范可以推导出另一条相对应的单边冲突规范,或者补上它所缺漏的一半,可以演变为一条双边冲突规范。(2分)双边冲突规范,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它的连结点已变成既定的,明确的,因而成了一条单边冲突规范。(2分)
五、案例分析题
1.中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B公司于1999年7月1日在C国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1万台家用洗衣机。后发生了纠纷诉之中国法院。
(1)假设1: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已经合意选择C国法。问: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适用C国法。(1分)因为《公约》对缔约国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2分)如果合同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则首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1分)
(2)假设2: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问: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分)因为《公约》规定,在当事人对合同法律适用没有约定时,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境内的当事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自动适用《公约》的规定。(2分)
(3)假设3:B国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问: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2分)因为B国不是《公约》成员国,该合同不能适用《公约》,而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2分)
2.假设在我国某外资企业工作的甲国公民A和乙国公民B签订了一项赠与合同,合同规定A赠送给B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钻石戒指一只,但条件是B必须和A共同在该外资企业工作10年,并且在10年内B不得与他人结婚,否则A可收回赠送的钻石戒指。双方明示选择甲国法作为该赠与合同的准据法,而依甲国法该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三年后B与他人结婚,A欲讨回钻石戒指不成,诉之中国法院。
问1:中国法院对该合同纠纷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有管辖权。(1分)我国民诉法规定,对于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2分)
问2:当事人是否可以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作出约定? 为什么?
可以约定。(2分)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2分)
问3:该合同当事人约定适用甲国法是否有效?为什么?
无效。(2分)我国法律规定,适用外国法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甲国法允许赠与合同中附加不得与他人结婚的条件违背了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