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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纲领性宪法、确认性宪法和中立性宪法
以宪法的作用和功能为标准,把宪法分为纲领性宪法、确认性宪法和中立性宪法。
纲领性宪法是指在宪法条文中规定了较多的尚未实现和正在争取的内容的宪法。确认性宪法是指在宪法条文中基本以确认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主,还有一种叫做中立性宪法,所谓中立性宪法是指只规定政府组织,不写意识形态和基本权利的宪法。
纲领性宪法虽然有时可能有脱离实际的一面,但应该看到它也有积极引导、宣传鼓动作用的一面。确认性宪法虽然不脱离实际,但也有其限制发展的消极的一面。中立性宪法不写意识形态和基本权利,虽有稳定、连续的优点,但作为人民权利书的宪法,不包括人民的基本权利实为重大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