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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涉外警务概论》资料复习 (四)

2019-01-07 16:16来源:浙江自考网

浙江自考网为大家整理2019年自考《涉外警务概论》资料复习 (四),供自考生参考复习。
第三章,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

  3、公民出入境的权利--公民有出境探亲的权利;出境定居;自费出国留学;出境继承财产;涉外婚姻与收养;出境就业;出境旅游;国籍选择;回国定居。

  4、公民出入境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护照,并且接受口岸检查机关的查验;(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5、出入境管理改革的举措--(1)放宽出入境管理政策;(2)改革护照申请制度(3)改革劳务人员出国管理办法。

  6、出入境管理改革的发展状况和前景展望--

  (一)发展状况: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入WTO后,国家对外交流和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促使中国公民出国人数急剧增长,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中国公民出入境人数逐年增加,成为出入境活动最为活跃的一个时期。

  (二)前景展望:(1)完善立法,实现出入境信息与户政管理信息、犯罪信息共享。(2)通过改革,进一步推行出入境警务公开制度,实行阳光作业,不断拓展警务公开的层次、范围和内容,改进和完善警务公开方法;总之,我国出入境管理逐步从封闭型向开放型、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7、五种不准出境情况--(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审批的重要性--对公民出国申请进行审查的目的是,既要保障公民出国的正当权益,使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人得到批准;又要保卫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使极少数不条例出国条件的人受到制止,是出国管理各道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中心环节。

  10、华侨回国定居程序--提出申请,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回国定居证明》,对其安置遵循两原则--(1)按照愿户籍地安置;(2)根据特点和特长实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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