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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自考毕业生登记需交如下材料

2013-04-10 21:51来源: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带如下材料

     考生毕业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有《课程合格证书》(含《实践考核合格证书》,)、《非学历考试等级证书》、〈〈课程学分证明〉〉。(3)所有《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4)有转考、免考的考生,须带由省考办审核盖章的〈〈转考成绩表〉〉、〈〈免考登记表〉〉和CET证书正本(使用CET证书免考的)。(5)遗失《课程合格证书》者须有相应的《课程成绩证明》(省自考办盖章)。(6)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持专科毕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和专科段课程考试毕业成绩复印件,并在成绩栏处写上“此件复印于x x x同志个人档案”的字样,再加盖单位公章。(7)护理大专考生还需带98年底毕业的护理中专文凭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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