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审定工作已结束,现将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毕业证书时间:2017年9月12、13日二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窗口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领取时报毕业专业及准考证号)
3.考生将领回的毕业生登记表(不含档案袋内其他材料及袋子)交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或人才市场)。
4.需领取 “就业协议书”的浙江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到指定窗口领取(限本人)。
5.未通过省自考委、主考院校毕业审核的考生请将所交的毕业生材料领回。
6.逾期未领的考生,每月将另行安排一天时间领取,具体时间请每月登录杭州教育考试网上查询。(有效保管期一年)
提示:领取时须提供准考证号、毕业专业、专科还是本科等信息,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网上查询-自学考试查询中心-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