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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公司法历年真题

    卷面总分:     试卷年份:2019    是否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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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别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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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打算发起设立金陵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李某应当承担的责任有( )

    • A、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 B、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的连带责任
    • C、公司成立后,其他发起人未缴足出资的,应当与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 D、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其他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由李某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E、公司成立后发现,其他股东未缴足出资的,应当承担补足差额的责任

    2007 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龙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并兼任监事会主席;经营利润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2010年3月,甲向银行借款200万元,龙源公司董事会开会决定为这笔借款提供担保。问题:(1)甲的任职是否合法?为什么?(2)龙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利润分配比例的规定是否有效?为什么?(3)丙作为出资的房屋未过户到公司名下,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为什么?(4)董事会的担保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的是( )

    • A、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 B、债务人的保证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
    • C、管理人解除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 D、行政机关对破产企业的违法行为而进行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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