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 考试通知单 >

【杭州市】关于2017年4月自学考试的重点提示

2017-03-20 19:46来源:杭州教育考试网

1.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国家考试中,替考、组织作弊、非法出售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的,一经查实,都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量刑处理,请各位考生务必诚信考试。

2.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16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开放时间从2017年4月10日上午9时起。

4.考生须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补办身份证领取凭条)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证件不全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

5. 请考生仔细检查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原件。

 


上一篇:宁波市区社会考生自考准考证领取地点

下一篇:【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参加自学考试入场证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