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说明
(一)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二)、“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和“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生分别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三级笔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
(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开展网上课件辅导和课程答疑,考生在课程学习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上网咨询(网址:www.zjks.netwww.zjzkb.edu.cn)。由我省新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四)、自学考试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其他资料内容如与文件不符,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少数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具体规定详见下表;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专 业 | 报 考 条 件 |
护理学 专、本 科 | 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职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持有单位介绍信、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直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
公安管理 本科 |
凡报考本专业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和保卫干部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统一向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当地自考办不接纳个别报名。 |
浙江省2014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