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根据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为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中学、大学后继续教育而建立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制度形式。它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部分组成,其中以个人自学为基础,社会助学为补充,国家考试为主导,把广泛的个人自学与社会助学和严格的国家考试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各类人才。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从单一的专科学历考试发展成为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多功能的教育考试制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一种社会化的考试制度和教育形式,是向全社会开放的“没有围墙的大学”,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具有最大的开放性。它不受年龄、区域、原有教育程度的限制,不需入学考试,自学者只要具备一定文化程度,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自学,在自学的基础上参加国家考试,学一门报考一门。取得全部合格成绩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国家发给大专或本科毕业文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灵活、自由,没有学制限制,有志者可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能把零散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在国家考试计划指导下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基础理论以及专业知识、工学矛盾少。国家自1981年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来,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倡导了自学成才精神,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受到各地领导、专家、教授和广大群众的称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教学考相对分离的教育形式,命题与辅导、办学与考试等关键环节相互分离。不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干扰,考试质量保证,现在已受到国际上的重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的一些高等学校承认中国自考生的成绩;中国自考生到这些国家的学校学习,可以免试通过合格的课程,自学考试毕业生可直接攻读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实惠,具有投入少,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等特性,是一条多快好省自学成才的有效途径。
二、什么人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当地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
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进行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机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自考生取得一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自学考试机构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自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毕业条件和毕业时间。
自考生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