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8〕167号)精神,经丽水市中小学(中专)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8年12月30日评审通过,王东飞等297人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程哲具有高级讲师任职资格;陈剑波等10人具有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经丽水市市直中小学(中专)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8年12月30日评审通过,陶云丽等15人具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8日止。共5个工作日。
4.联系处室:
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2626071;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209095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31日
下载:2018年丽水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