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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美术教育本科自考毕业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6-10 14:24来源:浙江师范大学自考办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
主要是考核应考者科研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选题依据和范围
能够较好地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能反映本专业的主要内容,能结合美术教育的工作和实践,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三、完成的时间
(1) 5月15—25日学员选择论文方向(省自考网上已公布论文参考题目,也可自定题目)。
(2) 6月17日下午2:00---5:00在浙江师大美术学院一楼大厅报到,报到时缴纳论文指导费200元/人、评审费350元/人。缴费详情请参照《浙师大自考实践环节考核银行缴费表》。6月18日上午8:00—10:00毕业论文辅导,10:00学员与导师见面。辅导地点报到时见安排表(在浙江师范大学校内)。
(3)  9月20日前将论文一式叁份用挂号信寄给浙江师大美术学院72信箱成教秘书收。
(4) 10月13日上午8:30报到,上午九点半至下午三点论文答辩。
四、考核方法
 (1)考生根据考核大纲的要求,提出选题申请,经主考院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列题,并由主考学校指定指导老师。 (2)考生根据选定课题内容与实际条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撰写毕业论文。(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后,先经指导老师评阅,提出意见,报送学院毕业论文评审领导小组,并安排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是综合检验自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各考生应认真对待,独立完成,若发现抄袭或请人代写或写成自考心得体会者,论文成绩都将作不合格论处。已发表的论文或已获奖的论文均不能作为毕业论文上交,否则也将以不合格论处(最后定稿按论文封面、毕业论文评审表、答辩记录表、论文正文的顺序装订)。
有关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格式要求及相关表格等见浙江师范大学成教院网站,(网址:自学考试栏目内查找相关内容)。
                                           
联系电话:浙师大美术学院0579——82282252   孔老师
          浙师大自考办  0579——82282367    应老师

 实践环节考核缴费单.xls
 
浙江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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