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14年宁波大学 “律师”、“法律”自考本科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位自考考生:
宁波大学 “律师”、“法律”自考本科论文答辩如期进行,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半天,8:30—12:00,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论文答辩。
详见附件《毕业论文答辩现场安排》。
另外论文一式三份(不包括自己答辩用的一份),在答辩当天(9月20日)交给论文答辩老师。
请考生们相互转告!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王老师0574-8760924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30)。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