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自考学生:
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对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衡量学生学术水平、审核毕业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严肃自考毕业论文写作纪律,保证毕业论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毕业论文写作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毕业论文写作纪律是毕业论文工作的底限,必须要坚决维护。各学院在组织自考学生毕业论文培训时,要做好相关思想教育工作,帮助明确毕业论文写作的条件、程序、纪律等要求,确保毕业论文写作纪律的严肃性。
二、严格遵守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学生要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务必端正学风,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撰写,不要轻信“论文代写”、“包过”等虚假广告,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论文写作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各学院对于毕业论文的写作内容进行严密排查,一经发现存在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浙江省自学考试犯规舞弊考生处罚暂行规定》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由省考委宣布考核无效或取消考核成绩等。
为充分发挥各方对毕业论文写作的监督作用,请全体自考老师和学生参与监督,以确保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571)88981102。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