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审定政策调整
2013-12-16 20:54
来源: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近接全国自考办通知,从2013年6月起对申请自考独立本科段毕业的考生进行前置学历的审核,审核的规则为:依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兼容升降位)在高等学历毕业生库(普通、成人、研究生、网络教育和自考(非自身))中查找,不限定毕业时间,匹配存在有效学历的,视为审核通过,予以注册。为确保毕业考生的自考学历及时顺利注册,从今年12月自考毕业申请起,所有在我省申请自考独立本科段毕业的考生,除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正本外,均须同时提交高等教育学历的认证报告(前置学历电子注册在库考生,提供学信网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凡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或证明导致无法注册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