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对2015年10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院对2015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所认定的违纪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6日
宁波市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名单
准考证号 |
科目 |
违纪事实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决定 |
020113100269 |
房地产法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第五条、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020114203296 |
谈判与推销技巧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
第五条、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02061520004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第五条、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022505100124 |
中国现代文学史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第五条、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028115200032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
第五条、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