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自考转入、转出办理手续将于2017年2月13日办理,请需要办理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所在地区自考办办理手续。
注意:2016年1月之后在外省办理转出的考生,由系统自动对接,不需要办理转入手续。2016年1月之前在外省办理转出的考生仍需办理转入手续。
(1)考生必须是已在我省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以上,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自考查询中心()查实“转入档案编号”之后;(不准备在我省申办毕业的考生,请不要办理成绩转入手续。)
(2)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理论课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门理论课程以上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校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3)转入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不能转入。
办理时间:一般在每年一月和七月。
必备材料:考生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转入档案编号、转入地的准考证办理。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自考生,须在转入省取得1门或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持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转入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填写《转往外省登记表》(请至“阅读原文”内下载)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考手续。
各县、市区办理时间地点请联系相应自考办,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