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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考综合改革后,对老考生有没有设过渡期?

2018-08-09 15:15来源:浙江自考网
问:浙江省自考综合改革后,对老考生有没有设过渡期?
答: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性,维护考生利益,对老考生设定了过渡政策,即2014630日前已报名注册的考生,2015630日前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主要指委托考试和大选修制中跨专业选修实践课)20141231日前取得的专业计划中规定可以认定学分的各类非学历证书,在20171231日前申请毕业的,仍然有效。此后均按《浙江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意见》的规定执行。201811日后,原公布的各专业老计划不再执行,所有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计划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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