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浙江自考生在完成专业计划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领取了相应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及复印件、《课程合格证书》、《非学历考试等级证书》、《准考证》、《课程学分证明》、《转考登记表》、《免考登记表》、符合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一张(以后将逐步过渡到直接使用考试报名时的数码照片),遗失《课程合格证书》的还必须有相应的《课程成绩证明》,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持专科毕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和盖有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专科段考试成绩复印件。填写《
毕业生登记申请表》,并交纳毕业生审定费。逾期按下届毕业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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