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办理免考的自考生需要提交什么证件?
答:要求办理免考的考生在当地自考机构规定的毕业登记申请时间内,向自考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免考登记表》(在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毕业生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正本。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各地自考机构须对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材料由各设区市、义乌市整理后,于上报毕业审核材料时统一送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