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国际私法》试题,由浙江自考网整理,供全国自考生参考。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19世纪,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代表人物是
A.巴托鲁斯B.萨维尼C.孟西尼D.杜摩兰
2、国际私法主要解决的法律冲突是
A.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
B.不同国家之间的刑事法律冲突
C.影响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时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3、中国于1986年1月1日正式成为其成员国的,从事统一私法工作的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是
A.海牙国际私法会议B.国际法委员会
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D.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4、萨维尼在其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中指出
A.凡是物法必须且只能在制定者管辖领域内适用,凡是人法则可以随人之所至而适用于域外
B.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同法律的平等
C.在契约关系中应适用当事人自七选择的那一习惯
D.凡居住在其境内的,包括常住的与临时居住的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
5、“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在这条冲突规范中,“自然人经常居所地”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A.连结点B.范围C.准据法D.关联词
6、提出“功能识别说”的学者是
A.德国的拉贝尔 B.法同的巴丁 C.德国的纽豪斯 D.法国的徳帕涅
7、不同种族、民族、宗教、部落以及不同阶级的人的法律之间的冲突属于
A.区际法律冲突B.人际法律冲突 C.时际法律冲突 D.国际法律冲突
8、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下列哪种方式直接加以规定的?
A.国际惯例B.外国法C.双边冲突规范 D.国内立法
9、我国在1955年与埃及签订的贸易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制度适用于哪一方面?
A.船舶遇难施救 B.征收关税C.专利申淸 D.工业产权
10、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日本18周岁已婚居民铃木一郎(根据日本法,未成年人是指20周岁以下的人)。关于铃木一郎行为能力判断,根据我国相关法榨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止确的?
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应适铃木一郎本国法律,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府适用中国法律,铃木一郎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如关于铃木一郎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
11、目前,外国人在我国不能享有下列哪项民事权利?
A.智力成果权B.在机要部门任职的权利
C.土地的长期租赁权D.参加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
12.英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某日,两人结伴乘坐中国客轮从中国到日本游玩,后客轮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的亲属在北京某法院起诉,谙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甲失踪,适用英国法B.宣告乙失踪,适用日本法
C.宣告两人失踪,均适用中国法D.宜告两人失踪,均适用日本法
13、解放初期,为了肃淸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对于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的是
A.资本实际控制标准B.法人住所地标准
C.注册登记地标准D.法人成立地和准确法复合标准
14、中国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英闰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泰国的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A.中国 B.英国C.泰国.D.船舶所在国
15、《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版权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A.15 年B.25 年C.35 年D.45年
16、世界上第一个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国际公约是
A.《伯尔尼公约》 B.《马徳里协定》C.《世界版权公约》D.《泛美版权公约》
17、最早提出意思自治原则的是
A.莫里斯B.巴尔C.杜摩兰D.库克
18、我国对于工程承包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一般情况下应适用
A.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B.承包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C.发包方背业所所在地法律D.工程所在地法律
19、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公司合资在武汉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双方约定,双方在履行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适用美国法。后来发生纠纷,并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中国法 院应适用的法律是
A.只能适用美国法B.只能适用中国法
C.中国法和美国法都可能适用D.只能适用德国法
20、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关于FOB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B.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
C.卖方无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D.该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合同
21、《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中规定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基础是
A.不负过失责任制B.推定过失责任制
C.无过错责任制D.不完全的过失责任制
22、—艘悬挂日本国旗的船舶在我国领海与另一艘悬挂日本国旗的船舶发生碰掩,并在我国某海事法院进行诉讼,我国法院对于它们之间的损害赔位,应当适用
A.碰撞发生地法
B.被碰撞船舶登记地法
C.船旗国法
D.加害船舶最先到达地法
23、经常居住地在东京的日本公民和经常居住地在杭州的中国公民打算在众囯结婚。根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日本法和中国法 B.婚龄适用中国法
C.婚龄适用日本法D.结婚的所有事项均应适用中国法
24、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
A.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
B.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
C.重叠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
D.选择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
25、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收养人必须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而且必须向哪一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
A.县级B.市级C.省级D.国务院民政部
26、中国公民吴某的日本籍父亲山木病故,山木死前一直居住在美国。在韩国有一套房屋,在荷兰有一部分动产。吴某要求继承上述遗产。根据我国法律,本案中对遗产的继承,下列 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动产适用美国法律,不动产适用韩国法
B.动产适用日本法,不动产适用韩国法
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日本法
D.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中国法
27、国际私法相保制度中的诉讼费用仅是指除了哪项费用以外的为进行诉讼所必需而应由当 事人负担的实际开支?
A.当事人的差旅费B.鉴定人的出庭费
C.翻译人员的差旅费D.案件受理费
28、国际民事管辖可以分为专属管辖和任意管辖以及排除管辖,这种分类的标准是
A.当事人的住所或居所
B.事件的种类
C.法律直接规定和任意选择
D.是否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规定以外的法院进行诉讼
29、根据下列哪种标准,可将ADK分为主要的争议解决程序和混合的争议解决程序?
A.各种程序的特点与融合B.提供ADK服务的主体不同
C. ADR机构的性质不同D. ADR程序的结构特点
30、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具有何种性质?
A.法人B.民间团体
C.国家司法机关D.政府间国际组织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 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31、在下列各项中,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确立的原则有
A.国民待遇原则B.最惠国待遇原则C.优先权原则
D.强制许可原则E.专利、商标独立原则
32、下列各项中,属于《伯尼尔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的有
A.国民待遇原则B.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 C.优先权原则
D.版权独立原则E.自动保护原则
33、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结婚手续,可以适用
A.婚姻缔结地法律
B.—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C.一方当承人国籍国法律
D.双方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E.双方当事人共同国籍国法律
34、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诉讼应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A.我国法院受理的关于船舶优先权的诉讼
B.我国法院受理的关于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诉讼
C.我国法院受理的关于离婚的诉讼
D.同一同籍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而在我国法院进行的诉讼
E.不同国籍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而在我国法院进行的诉讼
3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我国缔结的条约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其诉讼代理人?
A.中国律师
B.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外国律师
C.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外国律师
D.以个人名义出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驻华使领馆官员
E.中国公民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当代同际私法的新发展。
37、简述物之所在地的确定方法。
38、简述1929年《华沙公约》规定的免除或减轻承运人责任的事由。
39、民事诉讼中的国际因素主要有哪些?
四、论述题:本大题12分。
40、试述单边冲突规范与双边冲突规范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2005年3月20日,长期居住于中国的美国籍男子尼克在上海骑自行车撞伤了经常居住地在中国的日本籍学生张某。张某遂在上海某法院提起了对尼克的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院受理了该案。当事人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
请问:
(1)该案是否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为什么?
(2)如果是,则该案应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
(3)如果事后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美国法作为处理纠纷的准据法,我国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2.1995年11月,中国公民王某和季某在国内结婚。1996年1月,王某前往加拿大留学,毕业后留在加拿大某公司工作。而李某则一直生活在北京。1998年5月,王某在加拿大某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加拿大养法院受理了王某的离婚诉讼。李某得知后,非常气愤,遂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请问:(1)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 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可否受理,为什么?
(2)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为什么?
(3)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法院作出的判决?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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