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不含自考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顶替规定办理)参加自学考试,按《免考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且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2017年下半年杭州市区自学考试免考手续要求如下:
一、 办理时间
2017年9月6日—7日两天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二、 办理地点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二楼大厅
三、 免考条件
1. 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
(1) 公共基础课。
(2) 要求相同的课程。
2.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
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
3. 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
共基础课。
4. 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可免考能代表原所学
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等专
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
理(工)”、“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
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00020 |
高等数学(一) |
6 |
00420/00421 |
物理(工) |
6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00012 |
大学英语(一) |
7 |
00015 |
大写英语(二) |
14 |
6. “要求相同课程”是指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各类高等学 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时数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课堂授课17或18学时)。
7. 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才可办理免考手续。
四、 上交材料
1. 毕业证书正本、复印件;
2. 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到2017年10月31日);
4. 自考通过8门课的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
五、 其他说明
1. 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办理。
2. 免考手续回复:2017年11月中旬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
上查询—自考—自学考试查询中心—自学考试成绩档案—免考审批通过后该免考课程成绩显示“免”。
3. 除毕业证书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