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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2018年5月自学考试免考申办公告

2018-05-04 15:29来源:舟山教育网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附件1)

二、网上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1日00:00--20日24:00(登记说明请看附件2)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县(市、区)

准考证号

前四位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现场提交材料地点

联系电话

定海区

0902

5月23日

定海区颐景园路101号7号楼308室

8171729

普陀区

0903

5月23日

普陀区东港金城街90号考试中心305室

3028068

岱山县

0921

5月23日

高亭镇育才路63号6号楼202室

4475679

嵊泗县

0922

5月23日

菜园镇望海路265号

5085101

四、提交材料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原件一份),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现场核验后返还考生。

3. 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页打印件)(有效期从2018年5月到2018年7月31日)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5.  自考通过8门课的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

五、其他说明

考生只有在由于身份信息错误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请登记时,才能采取现场申请登记方式。

1.  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办理。

2.  免考手续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以后登录浙江教育教育网(网址www.zjzs.net)“网上查询”栏目,查询审批确认结果(未通过免考审批确认的课程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另行公布)。

3.  除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认证证明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4.  网上登记结束后,未网上登记考生,只能在下半年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现场提交材料手续。

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说明.doc

附件2: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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