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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宁波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2021-05-27 11:13:00    来源: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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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本次毕业申请采取网上申请登记、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1.5月28日16:30前,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相关政策、计划,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2.5月31日8:30-6月3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3.5月31日8:30-6月4日16: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附件),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操作流程、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6月3日-6月4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15,下午13:30-16:15),逾期不能办理。

      二、办理流程

      1.考生在申请登记开始前,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照片等)及课程、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因身份证号有误或有数个身份证号致使合格课程门数不对【按规定已失效的“以往通过衔接沟通、主考院校属地化、学分互认等取得的委托考试成绩”的课程及用于顶替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的证书课程(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专业课程合格证”上所列课程)不在此列】,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与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等)的扫描件(或照片)(图片须保证足够像素并清晰)做成压缩包(以当前使用的准考证号命名)于5月28日16:30前加QQ群(群号:433069570)传给相应老师,逾期不能办理。专业、姓名及其他信息有误,自行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更正,无法自行更正的,联系准考证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更正。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具体操作请参照《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

      3.考生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

      4.提交材料后,现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盖章,并在6月4日16:15之前交回教育考试机构。

      重点提醒

      1.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考生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填写、签名。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4.毕业生登记表背面“个人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200 字左右;“个人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5.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50 字左右,不能简单的用“同意本人鉴定”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

      6.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业务部门章无效,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7.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上述书写内容严禁涂改,建议考生打好草稿后,认真抄写。

      温馨提示

      为减少考生来回奔波,考生可先在附件处下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202106)》,用普通标准A4白纸(70克A4打印纸)打印。按“重点提醒”中的要求填写“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并盖章,于现场提交材料时交由考试机构打印正面。为避免正面打印或书写错误,考生可多准备几张备用,备用纸张需为原件,复印无效。考生需确保登记表整洁,书写内容准确无涂改,盖章符合要求,否则必需重新填写并盖章。

      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准考证首四位 属地 时间 地址 联系电话 
    0201 市辖区 6月3-4日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开明街89号一楼接待室 87732721 
    0206 北仑区 6月3-4日 北仑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幢415室教育局高招自考办公室 89383988 
    0211 镇海区 6月3-4日 镇海隧道北路555号镇海电大 86371177 
    0225 象山县 6月3-4日 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688号(象山电大)南边行政楼2楼218室 65737811 
    0226 宁海县 6月3-4日 宁海县跃龙
       
        附件: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doc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doc
                自考毕业申请中有关课程使用问题的相关规定.docx
                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专业课程情况表.pdf
                毕业生登记表背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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