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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浙江自考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本科考点(四)

    2019-09-03 08:54:23    来源: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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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

      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结尾】以上是关于2019年浙江自考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本科考点的相关资讯,如浙江成人自考备考指南、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考条件、自考备考知识、相关新闻等,敬请关注浙江自考网。 扫一扫下方二维关注浙江自考网微信公众号,将提供浙江自考政策、解读、试题、相关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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