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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复习(九)
1、简述社会公德的含义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答: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必须的,最简单的公共生活准则。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着重要意义:(1)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2)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3)社会公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
2、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答:现代社会生活中,爱情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客观现实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最好真挚的彼此倾慕、互相爱悦,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最强烈持久、纯洁专一的情感。因此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爱恋中的男女双方平等互爱、排他专一、强烈持久、纯洁严肃的感情。爱情是人类特有的现象。爱情的本质是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的精神。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简答题
3.简述法律的特征。(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
①法律是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②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③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④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2.简述法律的本质。
①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②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关系。
③上层建筑中政治、哲学、文学、艺术、宗教、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等对法律产生影响。
4.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特点:①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
②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5.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①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②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③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④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⑤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6.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概念和方式。
①社会主义法律实施就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②社会主义法律实施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遵守;另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7.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原则;(2)公民的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的原则。
7.简述违法的含义和构成条件。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
①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
②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
③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
④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
8.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分为哪几类?
法律责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1)违宪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刑事责任
9.什么是法律制裁?法律制裁可分为哪几类?
法律制裁是国家为保护和恢复法律秩序而对于违法行为者实施的措施。
法律制裁可以分为:(1)违宪制裁(2)民事制裁(3)行政制裁(4)刑事制裁
10.简述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含义和意义。
法律实施的监督,是指社会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对于法制的各个环节的贯彻和执行情况予以监察和督促,从而保障法律得以实施的活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意义是:
①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
②法律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措施和有效环节。
③法律监督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是公民保护自己的最后的法律武器。
11.我国广义的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③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④社会性的监督,包括民主党派、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
⑤中国共产党的监督,这是监督体系的关键。
12.简述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特征:
①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
②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③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特别的程序。
1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①政治权利和自由;②宗教信仰自由;③人身自由权利;④社会经济权利;
⑤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⑥特定人的权利;⑦监督权利。
1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复兴。
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
15.简述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构成。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③国务院;④中央军事委员会;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⑦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6.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分类
①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
②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
17.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
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
④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
18.简述诉讼法的概念及其种类。
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可分为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19.简述诉讼证据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它有三个基本特征:
客观性,指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虚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
关联性,指必须与特定的案件有内在必然联系,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能作为证据;
合法性,指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证据。
20.简述税法的概念和分类。
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过程中和国家进行税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税法调整的具体的经济关系的不同,可把税法分为税收征收法和税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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