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基础会计学》试题测试与答案052题,由浙江省自考网整理,供自考生参考复习。
简答题:
1、 简述权责发生制的概念。
1、 见书P20。权责发生制是记帐的基础,也是确认和计量收入、费用时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它按照有无收款的权利和付款的责任来确认要否记收入和费用帐,而不管款项是否实际收付。当企业取得收款的权利时,就应该认为收入归属于本期,就应该记收入帐。当企业发生付款的责任时,就应该认为费用归属于本期,就应该记费用帐。
2、 简述会计科目与帐户的关系。
2、 见书P38-39。会计科目和帐户的联系是:都反映有关经济业务和会计要素,都是对会计要素进行的分类;帐户的名称就是会计科目。其区别是:会计科目是设置帐户的依据,帐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会计科目是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对经济业务进行的分类规范,帐户则是经济业务发生之后,对经济业务进行的分类记录;会计科目无结构,帐户有结构。
3、 简述总帐和明细帐的关系及平行登记。
3、 见书P166。总帐和明细帐的关系是:从提供核算资料的角度看,总帐提供总括资料,明细帐提供详细、具体资料;总帐对明细帐起统驭、控制作用,明细帐对总帐起补充、说明作用。从数量角度看,总帐某一帐户的本期发生额等于所属的明细帐户的本期发生额之和;总帐某一帐户的本期余额等于所属的明细帐户的本期余额之和。
4、 简述会计对象、会计科目和会计要素的关系。
4、 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和组成部分,也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会计科目又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化和组成部分,也是对会计要素进行的基本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