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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079保险学原理全面复习资料二十二

2013-06-27 19:45来源:浙江自考网
 人身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1、利益本质不同。
  
  储户将一定数量的货币存于银行,只能享有储蓄利益,而投保人身保险,保护享受的是保险利益,即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无论何时,只要发生保单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就可立即获得保险金,这时投保人可能只缴了几次保费,甚至刚缴了一次保费,这样,它获得的保险金和已缴纳的保险费并不相等,有可能大大高于所交保费。
  
  2、保险具有互助性。
  
  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若过早地遭到不幸,保险人所付的保险金可能要超过其收取保费的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而未遇到不幸的人在期满领取的保险金要低于储蓄的本息,前者多得的部分来则后者,这体现了人身保险具有全体被保险人共同承担保险事故的一种互助作性;而储蓄对储户来说,只是运用自身的力量来解决自己的经济困难。
  
  3、保险储蓄的强制性。
  
  人身保险虽然参加自由,而一旦予以投保,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被保险人有按期缴纳保费的义务。如果停缴保费超过规定时间,保单就会失效。因此,人身保险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储蓄。而储蓄则不然,它比较灵活自由,储户可以随意变更储蓄计划。
  
  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又称保险利益或可保权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投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经济上的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到损失,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而继续存在。
  
  社会保障原意指社会安全,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性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与物质上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我国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等内容。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性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形成专门的消费基金,对劳动者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事业史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经济形式和制度。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正在劳动或已经劳动过的劳动者;其资金来自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的扣除。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人身保险问世较早,世界上的一张人身保单于1583年6月产生于现代人寿保险的发源地英国。与现代人身保险的历史沿革相比,社会保障的出现整整晚了300年,它是人身保险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总之,社会保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人身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二者在保障人们生活安定、保证社会生产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繁荣等方面的作用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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