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益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应用收益法评估资产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
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用倾向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也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的。
二、收益法应用的形式
收益法的应用,实际上就是对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进行折现或本金化过程。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资产未来收益期有限的情况
在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具有特定时期的情况下,通地预测有限期限内各期的收益额,以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各年预期收益折现值之和,即为评估值,基本公式是:
式中:——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收益期有限时, 中还包括期末资产剩余净额;
n——收益年期;
r——折现率。
(二)资产未来收益无限期的情况
无限收益期的情况下,有两种情形:
1.未来收益年金化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首先预测其年收益额,然后对年收益额进行本金化处理,即可确定其评估值。基本公式为:
资产评估值(收益现值)=年收益额/本金化率
有的资产评估时,其未来预期收益尽管不完全相等,但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稳定,
各期收益相差不大,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评估,其步骤如下:
第一步,预测该项资未来若干年(一般为5年左右)的收益额,并折现求和。
第二步,通过折现之和求取年等值收益额。
因此,
其中:为各年现值系数,可查表求得。
第三步,将求得的年等值收益额进行本金化计算,确定该项资产评估值。
2.未来收益是不等额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首先预测未来若干年内(一般为5年)的各年预期收益额,对其进行折现。再假设从若干年的最后一年开始,以后各年预期收益额相同,将这些收益额进行本金处理,最后,将前后两部分收益现值求和。
三、收益法中各项指标的确定
(一)收益额
收益法运用中,收益额的确定是关键。
1.收益额指提是资产使用带来的未来收益期望值,是通过预测分析获得的。
2.收益额必须是由被估资产直接形成的,不是由该项资产形成的收益分离出来,切莫张冠李戴。
关于收益额的构成,以企业为例,目前有几种观点:
第一、税后利润,即净利润;
第二、现金流量;
第三、利润总额。
(二)折现率和本金化率
确定折现率,首先应该明确折现的内涵。一般来说,折现率应包含无风险利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