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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贸易实务”串讲资料四

2013-07-22 20:19来源:浙江自考网

 ②如果和美国商人成交,又采用FOB条款进口,那就要在FOB的后面加上Vessel(船舶)字样。如不写明,就意味着可以在港口城市的任何地方交货。可以在火车上,也可以在飞机场。如果你加了Vessel,这就指明了在港口交货。加拿大也有这个规定。

  ③办理出口手续(交纳出口关税)不同。FOB按国际商会的“通则”规定,出口手续和交纳出口关税是由卖方办理,但是《美国的对外贸易定义》的规定FOB条款成交,卖方不办理出口手续,不交纳出口关税,要由买方去办理。

  ④风险划分不同。按照国际商会“通则”的规定,FOB条款成交,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可是《美国的对外贸易定义》则规定,以船舱作为界线。

  十四、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在内价。

  (一)采用CIF条款成交,买卖双方的好处(1)对出口方的好处:有二个。

  ①因为运输、保险都由出口方负责,出口方可以把租船、运输、装运、保险整套业务都包揽起来,工作主动,衔接的紧,就不至于出现船等货或者货等船的脱节现象;FOB往往就有这个缺点;

  ②由于出口方负责运输、保险,就可以优先租用本国的船只,优先在本国保险公司保险,就有利于本国航运事业和保险事业的发展,既可以大量节约外汇,还可以赚取更多的外汇收入,做到肥水不外流。

  (2)对进口方的好处:有三个。

  ①第一个好处就是省事②不承担风险③有些国家航运事业、保险事业还不发展,你送货上门它是愿意接受。

  十五、采用CIF条款成交应注意的问题。

  应该明确CIF不能说它是到岸价,否则将会造成重大损失;

  十六、采用CIF条款成交,装运期和目的港是主要条款。

  所谓装运期就是发货期,是货物上船的日期。装运期不是交货期,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也不能等同,要把它分清。

  十七、关于卸货港口的规定。上面谈到装运期卸货港是CIF成交的主要条款,一旦在合同当中定了下来,双方是不得更改的,要严格遵照执行,谁违反了,对方就可以提出索赔或者撤销合同。

  十八、关于运输和运费问题①CIF中的F指的是运费。

  ②运费要很好的核算,要体现运输的距离远近的差价。

  ③要考虑运费涨落的趋势。

  十九、关于保险和险别的问题。保险和险别包含了三层意思。

  ①CIF中的“I”就是保险,从价格上来看就是保险费,就是由卖方负责的保险。至于保什么险呢?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如果买卖合同当中没有规定保什么险,按照国际惯例按低的保就可以了,就是说我保平安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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