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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贸易实务”串讲资料二十四

2013-07-24 21:49来源:浙江自考网

第九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货运保险的重要性(即作用,有四个):

  (1)有利于外贸企业转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因为外贸货物运输没有不保险的,保了险减少风险、损失)

  (2)为国家积累外汇资金;国际上有许多国家规定:凡是进出口货物都要在本国保险,这样就为本国节约了很多外汇的开支,而且积累了大量的外汇收入。

  (3)保险有助于发展防灾防损工作;即从货损中发现规律,总结经验可以引以为戒,针对这些问题,未雨绸缪,采取措施,就可以防止货损货差再度发生。

  (4)它有利于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因保险费是有限的,可以把运输中不定的损失,变为固定的费用,有利于外贸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2、风险、损失和险别的概念和它们之间的关系风险指的是海上风险,运输途中所发生的风险。损失是风险当中发生的损失;险别是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三者既有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

  3、什么是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风险?

  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风险一般就是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两种,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一般指人力不可抗力的,大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是非意料之中原因所造成的重大事故。外来风险指的是海上风险之外其他原因造成的风险,外来风险里面又有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就是指的是由于国家的政策、法令、或者是军事上的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失。

  4、什么叫做海损?海损又可分为几个?

  海损就是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海损又可以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种。全损里面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我们要记住实际全损的概念是什么?是货物全部变质,或者货物已不可能归还原主,或者船舶失踪了等等。

  推定全损是保险的货物遭到风险损失之后,虽然还没有达到完全灭失的程度,但是完全灭失的这种可能是不可避免的;或恢复修理后加上运达目的地所需的费用,估计要超过原来货价,还不如就地减价处理。这种做法就叫做“推定全损”。

  构成推定全损的条件是:

  (1)保险的货物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

  (2)恢复或修理的费用要超过原来的货价;

  (3)整理和续运费用要超过到达目的地的价格;

  (4)已失去了货物所有权,如果要收回,其费用要超过原来的货价。

  5、部分损失部分损失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什么叫共同海损?这个概念一定要记住。

  (1)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只,在海上航行途中,碰到危难,这种危难危及船货共同的安全;船方为了船货安全,有意识的采取紧急措施,支付额外的费用,做出特殊牺牲,这种损失就叫做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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