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合 同 的 标 的
货物的名称与品质
标的(Subject matter)是指法律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包括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完成工作等。标的有时指行为;有时不指行为;有时指物(标的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货物。
一、货物质量的表示方法
货物的质量也称货物的品质,是指货物的内在素质与外观形态的综合。是货物适合一定用途,满足用户需要的各种特性。
内在素质:指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性等自然属性。(气味、滋味、成分、性能、组织结构等)
外观形态:指商品的外型。(颜色、光泽、透明度、款色、花色、造型等)
国际贸易中,由于交易的商品种类繁多,特点各异,表示货物质量的方法也有很多种,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的方法
是指以作为交易对象的实际货物或以代表货物品质的样品来表示货物的质量。
1、看货买卖
是根据现有货物的实际品质进行买卖。
常用于寄售、展卖、拍卖当中,尤其适用于具有独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字画及特定工艺品等。
2、凭样品成交(Sale by sample)
样品:是指从一批货物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部门、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货物质量的少量实物。包括参考样品和标准样品。
凭样品成交:是指买卖双方按约定的足以代表实际货物的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的交易。
根据提供样品方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种:
(1)凭卖方样品买卖:( Sale by Seller's Sample)
指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注意事项:
样品要有足够的代表性,并妥善保管;
要留有复样,编号,日期,作为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品质纠纷时用;
在订立合同时,为了留有余地,可在合同中规定“卖方交货与所提供样品的品质大致相同,或基本相同”以防买方因卖方所交货物与样品有微小差异而拒收或索赔;
严格区分参考样品和标准样品。
(2)凭买方样品买卖:( Sale by Buyer's Sample)
指以买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订立合同,并以买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注意事项:
卖方应注意对方的来样是否是反动的、黄色的、丑陋的式样和图案;
需注意原材料供应、加工生产技术和生产安排的可能性;
防止侵犯第三者的工业产权。
(3)凭对等样品买卖:(Sale by Counter Sample)(回样、确认样)
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提供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就是对等样品。
采用凭样品成交是,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凡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的品质不许与样品完全一致。
(2)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凡能用科学的指标表示商品质量的,就不宜采用此法。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单纯凭样品成交的情况不多。
(3)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
(二)以说明表示货物质量的方法(Description)
凡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来说明货物质量的,均属于此范畴。
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 Sale by Specification, grade or standard )
规格是指用来反映货物质量的一些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短、粗细等。
用规格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简单易行、明确具体、而且具有可根据每批货物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的特点,所以它在国际贸易中应用非常广泛。
等级是指把同一类货物按其品质或规格上的差异,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和档次,用数码或文字表示,从而产生品质优劣的若干等级。
货物的等级,通常是由制造商或出口商根据长期生产和了解该类货物的经验,在掌握其品质规律的基础上指定出来的。它有助于满足各种不同需要,也有利于根据不同需要安排生产和加工整理。买卖双方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意愿予以调整或改变,并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如皮蛋:按重量、大小分为奎、排、特、顶、大五级,奎级每千只75公斤以上,以后每差一级,减五公斤。
标准是指将货物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一般是由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并公布并实施的标准化品质指标。
国内:国颁标准—国家标准计量局会同有关部门;部颁标准—国家各部委
国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区域标准;国际标准
注意事项:
(1)出口商品一般应以我国标准为依据,如有可能和把握,可酌情采用外国标准;
(2)进口商品,一般采用国际标准并结合本国实际采用;
(3)采用标准,应注明版本年号。
(4)对某些初级产品难以标准化,可采用:
FAQ——良好平均品质(农副产品)
GMQ——上好可销品质(木材、冷冻鱼虾)
2、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Illustration)
一般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图片、设计图或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具体的性能及构造的特点,有时,还要订立卖方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
适用于有些机器、电器、仪表、大型设备、交通工具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因为,这些货物结构复杂,制作工艺不同,无法用样品或简单的几项指标来反映其质量全貌。有时除了说明书的内容以外,往往要订立卖方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
3、凭商标或品牌买卖(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商标:是生产或经营者用来识别其所生产或出售的货物的标志,通常是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词汇、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组成。
品牌:是指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
使用时应注意其合法性和可商销性。
适用一些品质稳定的工业制成品或经过科学加工的具有特色的名优产品或国际市场上行销已久、信誉良好并为买主所熟悉的初级产品。
4、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
适用具有地方风味和特色的产品。这些产品受产区的自然条件、传统的加工工艺等因素的影响,在品质方面具有与其他产区的产品所不具有的独特风格和特色。
以上各种表示方法可单独使用,也可酌情混合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