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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要点(七)

2018-11-23 10:32来源:浙江自考网

1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规定,第8条成员国仍然可以维持外汇管制的情况:①对于国际资本流动,成员国无需经基金组织同意,仍可实行管制;②《基金协定》第7条规定,如基金组织认为对某成员国货币的需求明显地严重威胁基金组织供应该货币的能力时,应正式宣告该货币为稀缺货币;③经基金组织同意,在特殊情况下,成员国仍可对经常性国际交易的支付或转移实行限制。

2 国际储备资产形式主要有:黄金、外汇储备、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头寸和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按各成员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它是成员国在基金组织帐户上一种用数字表示的人为资产。其特点为:①成员国分得特别提款权后,无须再向基金组织缴纳任何其他资金;②成员国在需要时,可以无条件地使用特别提款权;③特别提款权归成员国长期所有。

3 国际融资协议的形式主要有: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租赁。国际融资协议的主要条款:①陈述和保证;②先决条件;③约定事项;④违约事件。约定事项主要包括:①消极担保条款;②平等位次条款;③财务约定事项;④贷款用途条款;⑤保持资产条款。

4 违约事件:大致可分为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两类。预期违约事件主要有:①连锁违约;②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③借款人所有权或控制权变动;④抵押品毁损或贬值;⑤借款人资产被征用或国有化;⑥借款人的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 融资协议中,如借款人违约,贷款人可采取约定的救济措施包括:①对尚未提取的借款,贷款人可予以取消,或暂时中止借款人的提款权;②对已提取的款项,贷款人可以宣布偿还期提前,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这称为加速到期。③对逾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约定的违约利息。

6 欧洲货币贷款协议:泛指一国银行以其非所在地国货币提供的贷款。在货币发行国境外的银行存款或放款的货币,即为欧洲货币。国际银团贷款协议:又称国际辛迪加贷款,是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联合起来,组成集团,共同向借款人提供大额中、长期贷款的国际信贷方式。 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中常见的贷款**方式:①权利让与;②转贷款;③合同更新;④隐形代理。

7 国际融资租赁:是指由一国出租人按另一国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而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由承租人承担的一种租赁方式。其特点为:①期限一般较长,可长达接近租赁物的寿命;②出租人通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足以补偿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货款、融通该货款的利息和出租人的利润;③租赁期满,承租人可以选择将租赁物退回出租人或继续租用,或按残值购买。 杠杆租赁:又称衡平租赁,它是指租赁物购置成本的小部分由出租人出资,大部分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一种租赁方式。

8 证券商的职能主要有:经纪职能、自营职能、承销职能。 对证券商的经营行为的法律管制:①保护客户资产;②戒绝利益冲突;③限制信用交易;④禁止不当投资劝诱。

9 各国证券法对上市公司跨国并购的具体管制措施:①告知目标公司董事会;②规定目标公司董事会的义务;③披露收购信息;④实行同等待遇;⑤确定收购要约的有效期;⑥撤回或变更收购要约;⑦撤回对收购要约的预受。 内幕交易:又称“知情交易”,指公司内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利用能够影响本公司证券价格的非公开信息,非法进行证券交易而获利的行为。

证券管制立法的域外适用的根据主要有:国籍原则、效果原则、主观属地管辖原则和合理原则。

10 国际融资担保的形式主要有:见索即付保证、备用信用证、浮动抵押及意愿书。

见索即付保证:又称独立保证或无条件保证,指的是一种独立于基础合同,一旦主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无须先向主债务人追索,即可无条件要求保证人承担第一偿付责任的担保方式。其特点为:①持续的保证;②不可撤消的保证;③无条件的保证。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人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凭受益人提交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付款的一种独立的书面申请。

商业跟单信用证与备用信用证的区别:①商业跟单信用证是一种国际支付方式,受益人履行交货义务后凭提单等商业单据要求开证行支付货款;而备用信用证是申请人未履约时,由开证人凭受益人提交的申请人违约证明书等单据支付赔偿。②按照《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不限于银行,而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开证人只能是银行。③在商业跟单信用证项下,在申请人赎单之前,开证行持有的由受益人提交的提单等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成为自然的质押物,是开证行实现债权的重要保障;除非有反担保,否则,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对借款人的追偿权只能是无担保债权。

意愿书:又称安慰函或支持函,是指一国政府为其下属机构或一母公司为其子公司而向贷款人出具的,表示支持并愿意为该下属机构或该子公司的还款提供适当帮助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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