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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要点复习 第十章(二)

2018-12-10 10:18来源:浙江自考网

送达的方式

1.直接送达,是指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

2.留置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法院代为送交诉讼文书的一种送达方式

4.邮寄送达,是指法院通过邮局将诉讼文书挂号寄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后,再由该单位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法定期间,即视为送达。

期间在法律上的意义:在于保证为一定诉讼行为有合理的时间和行为功效;保证各主体之间诉讼行为的协调性;保证诉讼的进行以提高诉讼效率。

期间耽误的后果:一般是丧失了再为该项诉讼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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