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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复习(十二)

2018-12-12 10:07来源:浙江自考网

第十二章 宋明时期改革家的法律思想

一、宋代改革家主要有范仲淹、王安石,明代改革家主要有张居正

二、范仲淹“革故鼎新”的法律思想(范仲俺主持的改革运动,被称为“庆历新政”P286):

1、改革官制,“革故鼎新”。范仲淹坚决主张改革官制,作为变法图强的中心内容。其具体措施是:a、严明赏罚,有功则进,无功则黜;b、“开学校,设科学”,大力培养人才

2、限制君权,“君臣共理天下”:(1)克服“独断”、“偏听”;(2)重宰相谏官御史之职;(3)“舍一心之私”,执法公正

3、“审刑名”的司法原则:(1)“审刑名”,谨慎适用罪名;(2)行纠察,加强司法监督;(3)习法律,提高业务素质;

三、王安石“大明法度,众建贤才”的法律思想(P293)

1、“三不足”的变法理论:(1)天人了不相关,“天变不足畏”;(2)贵乎权时之变,“祖宗不足法”;(3)摒弃流俗异论,“人言不足恤”

2、“大明法度”,众建贤才:经历了变法实践的王安石深切地认识到,要实现天下大治,主要靠两种办法:一是“大明法度”,即废除旧法、弊法,创立新法、善法;二是“众建贤才”,即汰除守旧平庸之吏,起用进取有为之士。这是他推行新法的两个法宝。在这个基础上,他提出了法治、人治统一说

3、“有司议罪,惟当守法”:(1)君主应当知法、守法;(2)执法应“刑平而公”;(3)“有司议罪,惟当守法”

四、张居正“信赏罚、一号令”的法律思想(P302):

1、主张高度集权,以法律政令规范天下

2、立法“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为推行改革,张居中十分强调变法的必要法。他为,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国家法律制度也必须不断更新

3、整饬吏治,慎用刑罚

4、“法在必行,奸无所赦”。张居正作为剥削阶级的政治家,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要求以严厉手段制裁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他看来,宽缓的政策是以仁爱之心导致祸患,严明法制则能造成天下安宁

五、“三不足”理论是北宋王安石实行变法的理论基础。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只要利国利民,上天、古法与人言都不是障碍。表现了他变法的决心,也是对古代理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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