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自考《中国法制史》知识点串讲,帮助更多自考生复习自考重点内容,以方便自考复习。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一)自考复习 太平天国
1.《天朝田亩制度》体现平等、平均的思想。
2.《太平刑律》主要规定太平天国所定的一些罪名和一些刑罚。
3.《资政新篇》超前的成分很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战乱的环境下,无法实现。
(二) 自考复习 清末(1840-1912年)
1.宪法性法律 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
2.刑法 大清现行刑律的特点:根据大清律例删改而成;对民事条款予以分出,不再科刑;解除同姓相婚的禁令。它是过渡性的刑律。
大清新刑律是新型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编;规定了新式的刑法原则;规定新刑罚,区分主刑,从刑;规定了一些新罪名。这些内容要重点掌握。
3.民律草案 共五编,1911年完成,未及公布实行。
4.商律(略)
5.《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6.《法院编制法》规定各级审判厅的设置,实行四级三审制。
(三) 自考复习 南京临时政府
1.宪法性法律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重点掌握:背景,公布时间,五点内容,三个特点,意义;
(2)不要认为是孙中山亲自制定的第一部正式宪法-孙中山没有亲自制定;也不是第一部正式宪法(尽管革命派说相当于宪法,但毕竟不是宪法)。
2.其他法令:保护人权,保护私产,废除陋习,保护华侨,废除刑讯逼供,废除体罚,反对株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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